应当深刻认识到,中央提出的目标要求是就总体而言的,是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具体到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其干部的思想和工作作风的实际状况,对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认识水平,存在的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等,可能不尽相同,其发展的特点和实际也各不相同。这就要求我们,在坚持学习实践活动总体要求的同时,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因地制宜,分别提出具体要求,分层分类进行指导。
结合实际、分类指导,是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突出实践特色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是在总结我国发展实践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实践性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特征。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莫不显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性、紧迫性。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突出了实践性要求。我们强调要结合实际、分类指导,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把这个实践性要求落到实处。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把科学发展观与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单位的思想实际、工作实际、发展实际联系得越紧密,提出的具体要求、进行的分类指导越实事求是,在确定载体、查找差距、制定措施、解决问题、检验成效等方面的实践特色体现得越充分,我们就越能最大限度地形成科学发展的广泛共识,凝聚推动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坚持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就是要注意突出不同的重点,对涉及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医疗卫生、交通、饮水、文化设施、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不同方面的单位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就是要针对东中西部等不同地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农村、街道社区等不同行业,党员领导干部、广大党员等不同层面,分别提出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分层分类进行指导。具体到参加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我们提出的具体要求、进行的分类指导,必须合乎中央国家机关、地方省部级党政机关、中管金融机构等不同单位,东中西部等不同地域,党员领导干部和机关党员等不同对象的特点和实际,突出各自的实践特色。这样,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才能对第二批、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起到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
结合实际、分类指导是我们党历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基本工作方法,经过实践反复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是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的具体体现。只有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分类要求、分类指导的科学方法,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学习实践活动,才能确保学习实践活动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新华社北京11月1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