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哲学思考,从天道问题讲起,最后还是落实到人道问题上。他提出“道”的观念,有现实的针对性,那就是要为当时的乱世找到一条解救之道。老子提出的治世之道,有三个要点:
一、“为腹不为目”的圣人人格。老子关于圣人的说法是:“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并作焉而不为始。”(第二章
老子从“道不可说”的本体论出发,不承认形式美的有用性。同时,他也不承认道德规范的有效性。老子认为,世俗世界中的所谓美、所谓善,只具有相对的意义。他要求超越相对,进入绝对,领略真正的美和真正的善。真正的美是与道为一的淳朴之美、内秀之美,真正的善是与道为一的淳朴之善、内秀之善。以道为基础,真善美统一起来,这就叫做“复归于朴”、“返璞归真”。老子所倡导的纯朴之善、内秀之善,主张为人朴实无华、真情相待、无为洒脱,成为传统伦理思想中抨击伪善之风的利器。老子敬慕的圣人,与儒家有别,乃是一种“得道”的人格、达观的人格、潇洒的人格、超脱的人格。借用方东美的话说,儒家敬慕的圣人是“时际人”,道家敬慕的圣人是太空人。
二、“无为而治”的基本原则。有些研究者常常批评道家,以为道家不重视实行,只喜欢玄谈冥想、坐而论道,其实这是一种误解。道家在许多问题上同儒家有分歧,但在重行这一点上,同儒家并没有分歧。众所周知,道家非常重视“道”的观念。他们所讲究的“道”,就内含着“行道”的意思。他们历来反对仅仅把道当做言说的对象而不去实行,故而老子才提出“绝学无忧”、“绝圣去智”、“道不可说”、“知者不言,言者不知”等警世之论。在《道德经》五千言中,我们透过那些貌似玄虚的话语,很容易发现老子对实际问题的关注、对治世之道的关注。老子治世之道的基本原则就是“无为而治”。我觉得,“无为而治”的原则包含着三层意思。
首先是低姿态。老子认为,掌权者不要高高在上,盛气凌人;在下层面前,应当采取一种低姿态。举个例子来说,“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第六十六章)掌权者千万不能摆架子,千万不可刚愎自用;那样做,不会有好结果,因为“强梁者不得其死”。君王应该懂得“知其雄,守其雌;知其白,守其黑”的道理,把自己当成“寡人”。老子的本意是想让君王以寡人自谦,保持一种低姿态,没想到“称孤道寡”后来却成了君王的专称,成了实际上的高姿态。这是老子所始料不及的。
其次是不扰民。老子主张“治大国若烹小鲜”,就是讲究切实可行的治国策略。他建议掌权者不要瞎折腾,应当像煎小鱼那样小心谨慎。煎小鱼时如果老是翻来翻去,非把小鱼弄得不成样子,治理国家也是如此。老子提出的“无为而不为”的原则,并不是要人们什么事都不做,而是要求人们在做事情的时候,不要仅凭主观的想象为所欲为,必须“道法自然”(即遵循客观规律),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老子的这些思想至今仍然受到政治家们的重视。
第三是无常心。老子主张“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第十九章)这句话今天就是“以人为本”的意思。老子强调,掌权者要为百姓着想,不能只为自己着想,不能有常心、有私心。在重视民心、民意这一点上,儒道两家是一致的,但各自施政方针不同。儒家要求掌权者施仁政于民,老子觉得没有必要,他的主张是:“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第五章),君王不要以救世主自居。
三、“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老子提出治世之道,目标是造就一个理想社会。老子设计的理想社会就是“小国寡民”:“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第八十章)有的论者指责道家搞复古倒退,要把人类拉到远古的蒙昧状态,恐怕是一种误解。他们仅从字面上解释老子,没有了解老子这样说的真意。在他所描述的社会里,人民的生存得到很好的保障,人与自然和睦相处,与他人和睦相处;由于没有交往,因而也就没有冲突,没有君子小人之分;大家和平相处,从来也没有战争的发生。这样的社会,无疑是一种道家式的小康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