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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的道德哲学形态

2008-11-18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樊浩在《天津社会科学》2008年第5期撰文,以“生态”如何成为“文明”,或“生态”如何从“一种文明”即人与自然关系的文明成为“整个文明”为问题域和主题,探讨了“生态文明”的道德哲学形态。他认为,生态自20世纪60年代从生物学移植为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概念,经过生态哲学的形上提升,已经

开始向整个人类文明扩展,但这种扩展仍囿于诸学科藩篱,而未达到“整个文明”。“生态”成为“文明”,必须经过三次辩证转换:一是将“自然生存”提升为“生态哲学”;二是将“生态哲学”转换为“生态世界观”;三是将“生态世界观”落实为“生态价值观”,并现实化为民族精神。第一次转换已经开始,第二、第三个进程还有待奋力推进,其尖端性理论难题之一,就是“生态文明”的道德哲学形态。“生态文明”的造就,必须从历史形态、逻辑形态、现实形态三方面推进道德哲学形态的辩证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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