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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以人为本”的理解

2008-11-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邸乘光 我有话说
有一本解读科学发展观的书解释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的人,是指最广大人民群众……以人为本的本,就是根本,就是出发点、落脚点,就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说以人为本的人,是指最广大人民群众”,没有问题;但说“以人为本的本……就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就不通了。

博客地址: blog.neamco.com/u/475

我认为,对“以人为本”的“本”既可以理解为“根本”,也可以理解为“主体”。这个主体又是多面的,包括价值主体、实践主体、利益主体等。坚持以最广大人民群众为主体,就是坚持以最广大人民群众为发展的价值主体、实践主体和利益主体,这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所一再强调的“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完全一致的。

本文摘自光明网思想博客。邸乘光,安徽省社会科学院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研究所所长、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安徽省人大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库成员,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理事。(吴丛丛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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