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48亿元用于支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2008-11-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胡其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23日电(记者胡其峰)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战略部署,国家计划新增48亿元安排支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据介绍,按照优先安排拉动面广、产业链长、能尽快启动实施项目的原则,48亿元专项投资中,26.21亿元支持7300多个农村卫生项目,其中,县医院26个,投资0.4

4亿元;县妇保站59个,投资1.55亿元;县中医院72个,投资3.58亿元;乡镇卫生院1610个,投资18.91亿元;村卫生室5547个,投资1.74亿元。21.79亿元拟用于支持农场、林场和海岛基层卫生机构,以及包括东部贫困地区在内的卫生院约6000个左右,其中,全国有农场、林场和海岛基层卫生机构近3000个,每个支持20万元,总投资6亿元左右;卫生院3300多个,每个50万元,总投资超过15亿元。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强和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与同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结合,对于预防控制农村地区重大疾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具有重大意义。

在总结我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共同编制了《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2006年3月,《规划》经国务院审定后印发各地组织实施。《规划》以乡镇卫生院建设为重点,健全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从整体上为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提供保障条件,总投资216.84亿元,其中中央专项147.73亿元。该规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覆盖范围最广,投资力度最大的卫生系统专项建设规划。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