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经济特区办得更快些更好些”是中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在1984年视察厦门经济特区时挥笔写下的题词。回京后,在他的直接推动下,厦门经济特区从湖里2.5平方公里扩大到厦门全岛131平方公里,为厦门经济特区的发
20多年来,厦门牢记嘱托,勇于探索,走出了一条符合厦门实际的科学发展道路。
以“特”作为
厦门经济特区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试验田”,和其他特区一道,承担着改革开放先行者的历史重任。自特区创办之日起,厦门就把肩负的光荣使命和特区自身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先行先试、敢闯敢试的特区精神,率先进行了艰辛而卓有成效的探索与实践。
翻阅厦门有关资料,厦门先行先试硕果累累:率先逐步建立健全特区金融体系,成立了全国第一家总部设在厦门的中外合资的国际银行;在全国率先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撤销八大工业局,让企业享有发展自主权;率先推进外贸体制改革,初步形成充满生机活力的特区外贸体系等。勇于先行先试的改革实践,推进了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
创办厦门经济特区之初,中央不仅赋予厦门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而且更主要的是赋予其对台工作的神圣使命。1989年,国务院批准设立海沧、杏林为台商投资区,1992年又批准设立集美台商投资区,享受经济特区现行政策待遇。厦门作为两岸交流交往的窗口和经贸合作的桥梁,脉络日渐清晰。经过长期的交流与互动,厦门在紧密经贸联系、农业全面合作、文化深入交流等方面,创下对台工作多项“全国第一”。
以“创”求新
翻开厦门经济特区的发展历史,我们可以感受到一股强烈的创新之风:从厦门经济特区的设立到现在,创新一直是厦门发展的主旋律。
电灯不明,道路不平,电话不灵,自来水供应要排队,没有一个万吨级泊位。厦门的生产总值仅6.40亿元、财政总收入仅1.83亿元。这是厦门经济特区创办之初的家底。面对这种状况,厦门市委、市政府和特区管委会勇于改革,冲破“无债一身轻”的传统观念,在全国开创了举外债、贷款搞基础设施建设的先例:利用银行贷款迅速启动湖里出口加工区第一期的开发建设,着力推进“五通一平”和建设一批通用厂房等。创新,使厦门经济特区迈出可喜的一步。
尝到创新带来的甜头,厦门更是热衷于以创新谋发展。随着城市的发展,一些体制机制失去其原有的作用,成为城市进一步发展的阻碍。为此,厦门进行大胆创新,大力推动体制机制的改革。在投融资体制方面,先后进行了4次政府机构改革和两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政府机构,提高行政效率。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在全国率先实行“利税分流”改革,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在人事制度方面,率先实行任前公示制、票决制、竞聘制、试用期制,推动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等等。
以“活”扬帆
从厦门经济特区创办之日起,“活力”就一直伴随这座海滨城市,成为厦门最生动的表情。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全国十佳人居城市、国际花园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联合国人居奖、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最受农民工欢迎的城市、“双拥模范城”六连冠等荣誉的取得,都无不展示出这座城市激扬的活力和无限的魅力。
在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中,厦门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兼顾,激发城市活力。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对外开放的同时,积极对内开放,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把主动融入国际市场与提升自身竞争优势统一起来;在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同时,注重城乡协调发展。厦门还将统筹兼顾的着力点放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上。厦门建立起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厦门是全国最早建立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大病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城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