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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税改革:千呼万唤终出水面

2008-11-3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张翼 李慧 我有话说

11月26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了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方案,并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酝酿了14年之久的燃油税,终于摆脱了“择机”和“继续等待”的局面,真正浮出水面。

11月27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明确表示,这次燃油税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公平、规范、节约、减负”。发改

委正会同有关部门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之后将尽快向社会公布。

14年难产背后的利益纠葛

同样开私家车,有人一年行驶三万、五万公里,有人一年只行驶几千公里,对道路的使用和损坏程度相差几倍,却都要交一样的养路费;同样是开车,大排量高油耗的车主,因为没有高额的燃油税而享受着低廉的油价,高油耗带来的环境污染等外部成本被公摊了,这合理吗?

目前,全世界有130多个国家实施燃油税,其中美国的税率是30%,英国的税率是73%,日本的税率是120%,德国税率是260%,法国的税率则高达300%。尽管各国征收的燃油税力度不同,但目的都是为了控制汽车能源消耗,以及筹措资金进行道路交通系统维护。实践证明,燃油税是一项以提高油品价格来控制消费总量,提升能源使用效率的财政政策,是最有效的财政调节手段。

专家指出,国际油价一度在25美元/桶左右徘徊,中国的燃油税却迟迟不见出台。油价背后的利益纠葛是燃油税难产的深层原因。这其中,农业和公交的用油补贴问题,费改税后地方利益的损失,部门利益的转移,30万交通部门收费队伍的“饭碗”都成为燃油税不能出台的“潜台词”。

节能减排令时机再现

当能源短缺和环保的压力急骤地向快速发展的中国袭来时,开征燃油税推动节能减排的动力在增长。

2007年1月,国税总局将完善燃油税改革列入2007年工作范围,一度传出燃油税要出台的消息。但此后的高油价却真的将“机会”越抛越远。

国家发改委日前正式发布消息,新的燃油税改革方案将原来的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六项收费全部取消,取消政府还贷二级以下公路收费,取而代之的是实施燃油税改革。

张平进一步解释了实施燃油税将要体现的原则:“公平,就是将来要体现多用油、多负担的原则;规范,就是把过去各类收费或公路、水路的养护、管理等有关费用改成燃油消费税,也就是费改成税加以规范;节约,是因为多用油多交税,希望通过这样的措施能促进对燃油的节约;减负,就是在当前国际国内油价水平下,实行税费改革以后各方面的负担是减轻的。”

百姓期盼先降油价再改革

11月23日,全国各地的1773位车主“联名上书”国家发改委,表示“支持征收燃油附加税”,但请求先进行成品油降价,再讨论燃油税的开征事宜。

中国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考虑到国情,不宜将税率定得过高。燃油税代替养路费,不是提高效率,更多的应考虑公平,30%左右是比较合适的,而类似欧洲、日本征收高额税率的可能性很小。

“燃油税开征存在一些干扰因素,财政补贴是燃油税出台后将面临的一个难点。”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孙钢说:“例如,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时,抽水浇灌、农机耕作、粮食加工等都要用到燃油,由于这些油并没有在国道、省道、县乡道上运输,此前并没有征收养路费。也就是说,燃油税开征后要考虑农业用油的界定问题,除了农业生产机械用油外,一些与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民个体经营有关的用油是否在燃油税收取范围,需要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中小城镇、农村公共交通、出租车等交通服务行业将受到燃油税开征的影响,如何对其进行补贴也是方案面临的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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