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表示,将实行税费优惠政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将降低创业准入门槛。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对初创企业,可按照行业特点,合理设置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按有关规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还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市场准入条件等。同时,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如扩大贷款规模、创新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抵押方式、增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力、尽快推出中小企业创业板市场。
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以创业带动就业,就要大力发展各类中小企业,鼓励引导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岗位。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全国已设立各类中小企业担保机构3729家,近5年累计为近60万户中小企业提供了担保服务,贷款担保总额8000多亿元,有力地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有关部门将加快清理和消除阻碍创业的各种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简化创办企业手续,开辟创业“绿色通道”,依法保护创业者的合法私有财产,全面落实有利于劳动者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帮助创业者成就事业。
国家工商总局表示,将转变监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努力营造就业再就业良好环境。对申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城镇退役士兵、残疾人提供开业指导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实行一站式办公,手续完备的当天就可领取营业执照。积极推行网上年检,节约企业办事成本。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城镇退役士兵、残疾人就业后的轻微违法行为或初次违规行为实行告诫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