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党的十七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查处了违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案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损
据统计,2007 年11 月至2008 年1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4.3万件,结案14.4万件,处分15.1万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4960人(移送司法机关80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9亿元。中央纪委监察部严肃查处了刘志华、陈同海、孙善武、孙瑜等大案要案,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悉,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为一些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通过查办案件,严肃了党的纪律,惩处了腐败分子,教育和挽救了党员干部,表明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
据介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等进行严格审查,切实发挥了内部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的作用,提高了案件质量,保障了被调查、处理人员的合法权益。坚持依纪依法文明办案,重视保障被调查、处理人员的申辩权、申诉权、人身权、知情权和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会议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继续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商业贿赂、失职渎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案件,加大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和部门案件的查处力度,努力突破一批大案要案,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