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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家大型商业银行与中核集团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008-12-3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董山峰、郑北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29日电中核集团今天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等国内六大商业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加上先前已与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共有国内八家大型商业银行已与中核集团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累计授予中核集团3500亿元
意向性授信额度。这为中核集团核电、核燃料循环等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资金保障。

按照战略合作协议约定,中核集团将与各银行在资金管理、直接融资、债务管理等多方面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中核集团党组书记、总经理康日新表示,中核集团将认真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保安全、促增长、快建设,积极推进核电和核燃料循环产业发展和建设。这次合作是各银行与中核集团共同响应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政策的具体举措。中核集团将与合作银行共同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本着“诚实信用、长期合作、合力创新、共赢发展”的原则,推动中核集团与各合作银行的共同发展。

据悉,随着“国家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出台,中核集团大力推动了核电、核燃料、核应用技术产业等支柱产业的发展。中核集团核电、核燃料循环产业的快速发展为中核集团与各银行之间合作提供了机遇和空间。今天,中核集团还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等十大银行签署了集团化融资银行机构公约。十大合作银行均同意加入中核集团集团化融资公约,这份公约也是国内首份企业与银行签署的融资公约。同时,中核集团与各银行签署了总额度118亿元的2009年度核电、核燃料循环产业年度贷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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