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环境,如何应用审判手段,化解各类因经济问题引发的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审判工作也要积极应对变化,为推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司法
据此,南京中院迅速出台了妥善审理经济领域各类案件的“24条意见”,在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定纷止争职能作用的同时,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贯穿其中,使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成为防范社会风险、消弭社会纷争、促进社会和谐的助推器。
“24条新规”助企业抵御金融风暴
金融海啸下的企业困境,以及由此引发的合同违约、贷款到期难偿等问题,通过一起起诉讼案件反映到司法领域。
一家有着外资背景的快递公司负责人突然携款失踪,38名员工集体失业;
苏南某市4家外企高管突然集体“蒸发”,公司全部停产,已与这些公司签订合同订单达7亿元的南京市一家外贸公司紧急起诉。
……
大量的经济纠纷案件、群体诉讼案件涌现,引起了南京中院的高度重视。按照“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原则,全市法院立即开展了对在审案件的风险排查工作。受风暴影响较大的房地产、劳动密集型行业成为重点排查对象。
在充分摸排的基础上,一份《关于积极应对宏观经济环境变化,为推进南京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工作意见》上月下旬由南京中院下发,其中“24条意见”对金融风暴影响下的审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稳妥审理涉资金链断裂企业债务案件,慎用诉讼保全措施,多做有利于双赢的调解工作。”
“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既要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要注重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就业局势。”
……
“考虑到国际金融风暴影响下的宏观经济环境,我们意识到,这些案件不能以单纯‘审结’为目标,必须摸清因经济问题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开出药方。”周晖国说。
“药方”开出,全市法院审判工作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中心全面展开。
“放水养鱼”救活濒临倒闭企业
在“寒冬”中,房地产行业所受影响较大。一些抗风险能力低的房地产企业濒临倒闭。
位于长虹路的一小区已建成三期,但因资金链断裂,开发商在省内外引发多场官司。在玄武区法院民二庭庭长吴小晗的建议下,南京中院出面请多个债权人会聚南京,共商解决之策。商讨中,吴小晗提出利用两块空地以及规划许可证,再盖两幢住宅楼,然后出售,这样既能偿还债务,又能保证开发商不破产。
“放水养鱼”的提议,得到债主们的赞同。债主之一、工商银行江苏分行营业部主动要求承担买房人的银行贷款按揭业务。
在法院积极协调下,这起债务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开发商“死而复生”。
“放水养鱼”的思路,也体现在“24条新规”中。南京中院要求,各级法院在审理企业债务案件时,尽可能维持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生存,避免因形式合法的刚性手段“搞垮”本可生存和发展的企业。
金融风暴不仅对企业造成了巨大影响,许多普通人的生活也因此受到冲击。由于一些企业减薪,直接导致个人房贷、车贷不能及时偿还,还有一些企业破产引发的员工群体性诉讼也在增加。
南京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多采用柔性手段,多做有利于双赢的调解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1―10月,该市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0%,数万件矛盾纠纷最终以和谐的方式化解。
保护创新成果,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
另一个问题也在困扰着南京的法官们,那就是如何在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中,扶持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增强抵抗风险能力?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无疑是企业发展壮大抵抗风险的利器。依法保护企业知识产权,营造鼓励自主创新的法治氛围,一直以来就是南京法院服务大局的重点举措。在金融风暴的大背景下,南京中院的“24条新规”中特别要求,“妥善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加大司法保护力度。”
前不久,南京中院调结了一起引起广泛关注的知识产权纠纷案。此前,市民陈刚发明了一种新型的儿童驱蚊技术,并将该技术转让给南京天然保健品厂,在此基础上该保健厂研发出新产品“宝宝金水”。后来,在陈刚的同意下,弟弟陈强成立了一家化妆品公司,注册并拥有“宝宝金水”商标。“宝宝金水”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后,陈刚将弟弟陈强告上南京中院,认为其侵犯了知识产权。
承办法官发现,如果判决,陈刚将获胜,这样他弟弟的公司就不能再生产销售“宝宝金水”,“宝宝金水”商标也就会因此逐步贬值,法官决定调解。法官先后3次请这兄弟俩喝茶,最后陈刚同意将涉案技术转让给化妆品公司。至此,“宝宝金水”这一驰名商标得到了保护。
在知识产权审判中使用调解手段,使得诉讼更加人性化,降低了诉讼双方的对抗性,促进了创新成果的运用。不仅仅是在金融风暴中,南京法院历来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南京中院知识产权庭新收民事案件近几年每年都稳定在400件以上,该院知识产权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7.8%,既保护了创新成果,又促使了创新成果转化,该院知识产权庭前不久被评为“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我们相信,南京法院的司法保障努力,必将在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周晖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