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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国审计促进财政增收节支569亿元

2008-12-3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冯蕾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30电记者冯蕾今天从在这里召开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获悉,2008年1―11月,全国共审计和调查10.4万多个单位,促进国家财政增收节支569亿元,促使被审计单位健全规章制度3690项,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和事项837件。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说,截至10月底,已追回或归还被挤占挪

用的资金267.73亿元。据介绍,今年,审计署开展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审计调查、第二十九届奥运会组委会财务收支和奥运工程跟踪审计。1月至11月,全国投资项目审计核减投资额248亿多元,帮助挽回或避免损失77亿多元。在汶川地震救灾款物审计中,全国1.2万余名审计干部对3.2万多个部门和单位的救灾款物进行了全方位、全过程跟踪审计,延伸调查了重灾区的3800多个乡镇、9500多个村和7.6万多户受灾群众,促进了救灾款物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安全与规范。

刘家义说,2009年,一是不断深化财政审计。监督检查积极财政政策的贯彻情况和效果,特别是2008年底新增投资分配和拨付情况。二是不断强化金融审计。在搞好中央金融机构审计的同时,依法加强对区域性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地方证券公司等的审计,密切关注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的发展及经营风险。三是不断加强企业审计。要关注金融危机对国有企业、对中小企业的影响,促进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四是稳步推进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署将在继续加强省部长、中央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做好省级审计机关和审计署事业单位、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五是从促进资源节约、生态建设和污染治理等三个方面逐步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在能源资源审计方面,将关注农村经营性承包土地流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以及矿产资源、水资源开发利用等情况。六是逐步推开涉外审计。明年,审计署将对中央驻香港机构和中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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