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5日电200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标志着振兴战略开始实施。
随后,国务院又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批复了《东
实施振兴战略以来,老工业基地振兴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东北地区经济得到较快发展,国企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突破,经济结构得到调整优化,产业基础得到巩固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明显提高,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重点民生问题逐步解决,发展活力和支撑能力增强,地区经济发展明显加快。2008年,东北3省经济总量达到近3万亿元,占全国总量的9.38%,比上年增长13.4%,高出全国4.3个百分点;经济总量与实施振兴前相比翻了一番多。地方国企改制基本完成。截至2008年底,东北3省完成地方国有企业改制近9000家,股份制改造面达到90%以上。
地区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2008年辽宁、吉林、黑龙江省非公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达55%、42%和40.4%,比2003年提高5.7个、10个和10.4个百分点,民营、合资、外资等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产业基础得到巩固提高。产业结构调整改造卓有成效:农业基础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业现代化程度、农业科技水平逐年提高,成为国家粮食生产和商品粮供应的重要基地。
自主创新水平明显提升。通过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产学研结合以及自主创新,研发了一批自主化新产品,在先进发电设备,百万千瓦核电站,兆瓦级发电机组,大型冶金、石化、船舶,高档数控机床等领域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取得重大突破,有力带动了产业技术升级和企业创新能力提高。
对外开放水平明显提高。2008年,东北3省进出口总额和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比实施振兴前,分别增长了264%和338%,年均增长24.1%和27.9%,高出全国和长三角地区14个和22个百分点。目前,东北地区正在形成辽宁沿海经济带、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和中俄、中蒙毗邻地区合作全面推进,沿海沿边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新格局。
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东北地区一批关系长远发展的水利、能源、机场、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使用或相继开工。2008年实现投资总额达1.88万亿元,比实施振兴战略前翻了两番多,年均增长32.4%。截至2008年末,东北3省建成高速公路总里程达4715公里,铁路营业里程14283万公里,港口货物吞吐量48768万吨,民航场站客运量1517.5万人次。
重点民生问题逐步解决。棚户区、采煤沉陷区改造率先在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全面展开,百万以上困难居民的住房问题得到解决。实施系列促进大学生、农民工和困难群体就业政策,确保了就业形势稳定。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改革试点顺利完成,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新型养老保险试点稳步推进,医疗、工伤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逐步提高。
资源型城市转型初见成效。分两批批准了全国44个资源枯竭城市,其中东北地区17个。累计下达财力性转移支付93亿元,其中东北地区近39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安排首批东北地区资源型城市吸纳就业、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接续替代产业项目19个。启动了林业棚户区改造,并将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支持范围扩大到了中西部地区。
同时也要清醒看到,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长期以来,存在的体制性、结构性矛盾有待进一步解决,已经取得的成果还有待进一步巩固,加快发展的巨大潜力更有待进一步发挥。2009年9月上旬,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这是国务院为促进和加快老工业基地发展再次发布的重要文件。国务院先后批准了《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和《中国图们江区域开发开放规划―以长吉图为开发开放先导区》等。这些文件和规划的出台,更加充实了振兴战略的内涵,为老工业基地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创造了有利条件,标志着东北地区进入了全面振兴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