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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看点

2010-01-07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背景

中办国办日前印发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中组部和国资委党委也联合下发了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两份文件提出,央企领导人员的职务消费须报批后才能实施,并对央企领导人员实行任期制,健全退出机制。

控制职务消费符合全民利益

新华网的文章说,近年来,有关部门对央企高管的年薪进行了规范,而对职务消费的规范仍然存在一定难度。由于缺乏明确的界定,职务消费逐渐异化成了企业高管的过度挥霍,同时又很难被追究责任。作为国有企业,高管职务消费过度无异于挖国有资产的墙脚,从这个意义上讲,控制央企高管职务消费也是在维护全体国民的利益。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无疑是一个好的开始,但也要看到,规范职务消费光靠某几个部门的监督还远远不够。好的开始之后,我们期待更多有效的措施能够跟进。

央企职务消费应接受社会检验

燕赵都市报的评论指出,民众对央企高管的职务消费过高、支出不透明等问题一直诟病不断。从本质上讲,央企是广大纳税人投资建立的国有企业,全体国民股东都有权参与央企的监督与管理。央企高管的职务消费项目不仅要对国资委等部门负责,更要着眼于社会价值回归,主动接受舆论监督与社会公平的检验。通过舆论监督的力量督促央企履行社会责任,让央企高管的职务消费逐步得到规范,公务用车、差旅费、会务费等职务消费支出回归合理水平,从而避免陈同海这样的蛀虫再度出现。

背景

日前结束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透露,2009年1至11月,全国审计和调查9.9万个单位,查出违规问题金额2347亿元,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和事项863件,涉及1068人,案件多为内外勾结的“串案”、“窝案”。

严厉问责才能走出怪圈

人民网的文章说,以上报道让人亦喜亦忧。喜的是审计作为“经济卫士”发挥的监督作用越来越大;忧的是不少“问题部门”旧账未了又添新账,“屡审屡犯”已经成为一种顽症。实际上,“屡审屡犯”是一个权力分配问题,正是由于一些权力没有监督,一些责任无人承担,才导致了这种现象。审计结果公布之后,还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让那些严重违规和损失浪费的部门及官员付出应有的代价。唯此,才能震慑不法官员,从而走出“屡审屡犯”的怪圈。

莫因“屡审屡犯”放松审计

新华日报的文章分析说,违法违规资金的危害在于它改变了资金的正常用途,使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被架空,进而使得各地区、各行业的均衡发展被打破,对经济社会的平稳有序发展是一种戕害,同时也直接违反了会计法等法律规定。要减少违法违规资金现象,必须大力加强审计,不要因为屡审屡犯就放松审计,如果没有审计,后果会更为严重。目前,审计仍是有效防范打击资金违法违规的重要门槛,这一关的作用只能进一步强化。

(本刊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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