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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对干部下基层量化要求

2010-01-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张国圣 通讯员 李林峰 我有话说

本报重庆1月11日电重庆市江津区近日出台《江津区区级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十条规定(试行)》,要求每名区级领导至少要与5名以上的贫困党员或基层困难群众结亲戚、交朋友,并且每年至少7天与他们同吃、同住、同劳动。“十条规定”是江津区委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新举措。为了拓宽领导干部与党员

群众联系的渠道,“十条规定”还要求领导干部向社会公开自己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办公电话、电子信箱等基本信息。区级主要领导每半年至少要与网民进行一次网上交流,就网民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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