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统计,2005年至2009年该院反贪局共立案侦查发生在海淀区科研院所的职务犯罪案件多达12件。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这些高级知识分子和科研人才汇集之地,一向被人们看作是圣洁无瑕的“象牙塔”。而当这些“科研院所已成反腐新领域,涉案人员多为业务精英”的新闻进入人们的视野之时,巨大的心理反差着
近年来,随着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深入推进,科研工作的重要性日益提升,科研工作者也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从事科研的人员,除了在待遇上不断得到改善,其科研工作所需的经费更是得到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国家科技部相关负责人透露,2008年全国财政科技投入超过2400亿元,较1978年改革开放之初增长了40多倍。如此置于高位,一方面是对科研工作者劳动价值的肯定,同时也是对科研工作者的一种期望和鼓励,为的是让科研工作者能够一心一意、心无旁骛地从事科研活动,更好地为推动国家科技进步做出贡献。
然而,从科研腐败案件中,我们看到的是某些科研工作者在科研活动中逾越了道德的藩篱,违背了一个科研工作者本该坚守的伦理操守,而将本应用于科学研究的科研经费中饱私囊,大肆挪用、侵吞、贪污国家财产,堕落为隐匿于科研领域的贪婪硕鼠,令人痛惜。科研腐败的危害是不言自明的。它不仅导致了国家财产的流失,更由于科研经费被挤占,而影响了科研活动的正常进行,最终影响科技成果的产出和质量,妨害国家科技进步。科研腐败就像一颗毒瘤,侵袭着国家科研体系的肌肤,破坏了科研体制的健康发展,为害甚巨、不容轻视。
细查科研腐败产生原因,首先是与科研工作者自身的道德修为有关。科研活动本是纯洁神圣的学术活动,这种纯洁神圣的学术活动要求科研工作者具备严肃认真的治学态度和诚实厚道的优秀品质。某些道德素养不良的科研从业人员背弃道德规范,一味追求私欲,最终滑向腐败深渊。其次,科研体制中科研经费监管失察也是重要原因。目前,对科研经费投入后的使用监管上存在的漏洞和近似于“只问投入、不问产出”的科研经费使用机制,为腐败分子侵吞国家财产提供了可乘之机,一定程度上纵容了科研领域的腐败行为。
统计数据表明,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的科技人力资源总量已达到4200万人,位居世界第一;研究开发人员总量190万人年,居世界第二位。如此庞大的一支队伍,要保证其健康发展和有序运转,确实需要一套良好的管理制度来作保障。在呼吁科研工作者树立起健全的道德操守,舍弃贪欲、一心为公的同时,相关部门还须加强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管,从制度设计上堵塞科研经费使用中的漏洞,从而遏制腐败、切实发挥出科研经费的最大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