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最高法院授予陈燕萍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2010-01-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袁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月21日电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在此间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面向全国法院举行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号召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把学习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的活动推向一个新的高潮。

报告会上,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予陈燕萍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的决定,最高人民法

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为陈燕萍同志颁发了全国模范法官奖章和证书。

陈燕萍同志在报告会上讲述了自己14年扎根基层、甘当平民法官的亲身经历和感受,报告团其他4名成员从不同角度讲述了陈燕萍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全场听众用阵阵掌声,表达对陈燕萍同志的敬意。

“陈燕萍同志的事迹平实、真切,于细微处见精神,于平凡中见伟大,启人心扉,动人情怀,催人奋进。”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报告会结束时表示:“陈燕萍同志是‘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积极实践者,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的模范贯彻者,不愧为新时期优秀的共产党员和模范的人民法官,是全国法院的光荣和骄傲,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沈德咏就进一步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向陈燕萍同志学习活动提出三点要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学习活动取得实效;要把学习活动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全力以赴做好审判、执行工作;要以学习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