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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言人就中国互联网发展和管理情况答记者问

2010-01-2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1月24日电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言人24日就中国互联网发展和管理有关情况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强调中国互联网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互联网的政策环境是好的,中国互联网发展和管理的方针政策符合中国国情和国际通行做法。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中国互联网发展的

总体情况。

国务院新闻办发言人:互联网是20世纪的重大科技发明。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互联网的建设和发展,始终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基本方针。互联网进入中国15年来,始终保持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截止到去年底,中国网民达3.84亿,网站达368万个,互联网普及率已超过世界平均水平。中国互联网快速发展,在国家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我国政府确立的互联网发展和管理的方针政策是完全正确的。

记者:您如何评价中国互联网发展水平和发展环境?

国务院新闻办发言人:中国互联网市场是开放、公平、有序的。从中国互联网发展初期涌现的新浪、搜狐、网易等一批门户网站,到近几年成长的一批如百度、腾讯、阿里巴巴等以新应用见长的网站,以及一些外国互联网公司纷纷参与中国互联网市场的发展,这充分表明,中国互联网的发展环境是好的,互联网企业在中国的依法经营和发展受到重视和保护。

记者:互联网在促进人们交流等方面发挥了什么作用?

国务院新闻办发言人: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十分活跃,网上交流也十分活跃,这是中国互联网发展的一大特点。中国现有上百万个论坛、2亿多个博客,网民每天发布的博客文章超过400万篇,各类论坛每天新增的帖文更是难以计数。如此巨大数量的论坛、博文以及帖文,在世界各国都是难以想象的。中国网民完全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网上充分表达意见。中国国家领导人和各级政府官员都十分重视民众在互联网上表达的意见,重视发挥互联网在保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的积极作用。各级政府部门在制定公共政策的过程中,注重通过互联网征求民众意见。党和政府一些部门还开设网站接受公众举报。

记者:能否介绍一下中国对互联网治理的基本政策,对于国际上有些人指责中国“限制网络自由”,持何看法?

国务院新闻办发言人:中国政府始终坚持依法对互联网进行管理,致力于网络环境的健康和谐,致力于构建更加可信、更加有用、更加有益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网络。中国对互联网的管理,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上述法律法规,中国依法保护网上言论自由,保护网上知识产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禁止利用互联网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煽动民族仇恨和民族分裂、宣扬邪教以及散布淫秽、色情、暴力和恐怖等信息。中国依法处置这些有害信息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不容置疑,与所谓“限制网络自由”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世界各国的国情不同,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不同,文化传统和社会关切不同,因此,依法管理互联网的办法也不会完全相同。中国十分注重吸取各国治理互联网的有益经验,同包括美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交流。事实说明,中国对互联网依法管理,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关系国家主权、尊严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方针政策和管理办法符合中国的国情和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

中国互联网还在快速发展之中,我们愿意在平等相待、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就互联网发展和管理加强国际交流和合作,以增进相互了解,实现共同发展。我们坚决反对那种不顾事实,借题发挥,在互联网管理问题上对中国横加指责、无视中国法律和干涉中国内政的行为。在认真吸取世界各国发展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立足中国国情,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走有中国特色的互联网发展和管理之路,我国的互联网一定会发展得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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