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异地工作的干部,奔波于家庭和单位之间,真切地感受到了沈浩离家创业的不容易。
对家庭的关爱,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党的事业而奋斗、为人民群众谋福祉,是每个共产党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从本质上说,这两份责任是相统一的,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利益,把千千万万家庭的前途和命
党员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骨干力量。时刻把党和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是对每个共产党员的政治要求。沈浩在小岗工作的六年,关心老人,爱护儿童,帮助困难家庭;满腔热血,一片赤诚,团结班子队伍;鞠躬尽瘁,一心为民,带领小岗走出困境。他真正把对家庭的爱升华成了对小岗的爱,把对亲人的爱升华成了对群众的爱。这种博大的胸怀和崇高的境界,值得我们学习。
党员干部要不要讲家庭之爱?当然要的。但这种爱,决非那种夫贵妻荣、“泽”被子孙的私亲之爱,也不是那种贪图享受、一味追求物质利益的低级庸俗之爱,而是家庭成员之间真正的关心、体贴、鼓励和谅解。他们可以爱得很深,但当党和国家的事业需要时、当人民群众需要时,他们会顾全大局,把对事业的爱、对群众的爱,置于家庭成员的爱之上。“乖乖,在人家那儿把人家搞好,把老百姓搞好。我的乖乖要听党的话”、“我爱你爸爸。祝你身体健康、万事如意,还有别做贪官”,我相信,母亲的叮咛和女儿
的心声,深深地印在了沈浩心里。没有家庭的付出,没有亲人的理解和支持,沈浩也难以出色地干好工作,赢得百姓的赞颂。这样的家庭、这样的家人、这样的家风,值得我们学习。
家庭观,是人生观、价值观的组成部分和具体体现,同时,它也对人生观和价值观产生着重要影响。在改革发展任务十分繁重的今天,在各种考验和诱惑增多的今天,在干部交流、选派逐步制度化、成为常态的今天,我们确实应该以沈浩为镜,进一步树立正确的家庭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