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关键在于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共同繁荣。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立足以改革促统筹,推进城乡改革联动,统筹谋划、统一部署,创新改革思维、加大改革力度,抓紧在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加快建立有利于激发农村内部活力、优化农村发展外部环
一是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是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制度基石。推进城乡改革,必须始终坚持有利于稳定完善,而不是削弱排斥这一制度的大方向、大原则。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搞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确保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稳定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在农户家庭经营层面,要着力增强农户运用现代物质技术的能力,提高农业装备水平,推进农户家庭集约化经营,尽快把农户培育成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微观经营主体。在统一经营层面,要立足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在发挥集体组织服务功能的同时,发展农户的联合与合作,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这是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应有之义,也是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要在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农业龙头企业带动能力的同时,重点往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上着力使劲。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了在财政补助、信贷担保、资金互助等方面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惠政策,要切实加以落实,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增强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提高合作社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工作重点是强化管理和服务,健全流转市场,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同时,要继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草原承包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挖掘农村发展潜力。
二是完善资源要素配置机制。资源要素配置格局直接决定着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城乡发展失衡的根源是资源要素配置失衡。统筹城乡发展,必须加快建立有利于“三农”发展的资源配置机制。对此,中央一号文件从公共财政、金融信贷、土地管理等方面对完善资源要素配置机制作出了具体部署。文件明确提出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不断增加“三农”投入,确保财政支出优先支持农业农村发展,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优先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突出了保护农业资源、保障农民权益的政策导向。文件着眼于推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向“三农”倾斜,明确了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更多地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要求;着眼于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提出了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有序开展土地整治、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等方面的政策要求;着眼于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强调了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后节约的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落实和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加快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政策要求。推进农村金融改革,着重强调了强化激励约束、加强薄弱环节、消除空白领域等要求。强化激励约束,就是进一步明确了落实涉农贷款财税优惠政策、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的政策规定。加强薄弱环节,就是明确了开展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发展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的政策规定。消除空白领域,就是提出了确保三年内消除基础金融服务空白乡镇的要求。
三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农村综合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服务保障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机制的任务依然任重道远。中央一号文件对巩固农村综合改革成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做好乡村债务清理化解工作,特别就探索建立新形势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有效机制提出了具体要求。农村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原来靠“三提五统”向农民筹工筹劳建设村级公益事业的办法行不通了,如何兼顾减轻农民负担和发展村级公益事业,创新建设机制,是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大课题。近几年,一些地方通过财政奖补、农民一事一议的办法,建设村级公益事业,取得良好效果。实践表明,这条路子是行得通的,关键在于要干的事情能让农民直接受益,财政奖补能让农民心动肯干。因此,要在认真总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大财政奖补力度,调动农民以一事一议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前提下,加快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四是创新城镇化发展制度。推进城镇化是扩大国内需求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抓手,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破解“三农”难题的重大举措。中央一号文件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扶持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政策规定。户籍制度改革的方向是逐步放宽城镇落户条件,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要加快取消户籍限制,促使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同等权益。这就要求不仅对本地农民进城落户要打开城门,而且对外地农民进城落户也要打开城门。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是城镇政府的重要职责,要多渠道多途径地加以解决,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促进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安居。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是当前我国推进城镇化的一个战略重点,特别要着力完善加快小城镇发展的财税、投融资和土地供应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因地制宜地确定小城镇的管理权限,为小城镇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带动农民就近转移就业和县域经济发展。
(新华社北京2月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