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投资1500万元去年9月才完工的福州台江祥坂小学,由于市政府调整规划,将面临拆迁的消息,一时引发舆论的轩然大波。人们在议论的同时不禁陷入思考,如果政府的重大规划、决策出台前,能够履行更为严格的程序,听取更广泛的民意,也许就不会产生如此大的争议。
前不久记者在上海市采访时发现,2009年上
典型案例:南洋模范中学的顺利搬迁
2009年7月,上海市徐汇区的重点高中南洋模范中学准备在新学期迁入新址。
然而一堆棘手的问题摆在了决策者面前:为建新校区需要动迁居民;新校舍的桌椅是否符合环保标准,学生家长心存疑问;学校新址所在的零陵路,道路狭窄,交通拥堵,家长接送是个问题。
考虑到学校的搬迁对社会稳定可能产生较大风险,根据2009年5月上海出台的《关于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徐汇区教育局牵头对“南模中学搬迁”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试点工作,成员单位包括区委政法委、信访办、公安分局、环保局等。
经过仔细走访学生家长和周边群众,有关部门从学校搬迁涉及的利益群体出发,将风险要素分为动迁、环保、交通三方面。
“排摸社会风险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化解风险。”徐汇区教育局副局长沈韬告诉记者,根据可能产生的矛盾风险,他们分别成立了三个维稳工作组,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制定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信访部门上门做工作,劝说引导居民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动迁问题;教育部门制定环保方案,及时通报环评结果;交管部门申请将道路改成单行通行,并派员加强交通管理,化解交通压力。
在多个部门的协作下,问题迎刃而解,2009年9月,南洋模范中学顺利搬迁,如期开学,没有发生任何群体性矛盾和突发事件。
机制设计:变“被动维稳”为“主动维稳”
“发展不能以扩大社会矛盾为代价。近年来,在应对处理大量群体性矛盾的过程中,我们清晰地看到,有些矛盾的发生就是因为项目仓促上马或政策把关不严所致。”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志明解释了这项机制出台的背景。
从2007年上海市就开始探索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力图变“被动维稳”为“主动维稳”。
“一些建设单位以往只考虑经济和技术风险,常常忽视环保、民生等问题,结果将建设成本转嫁到了维稳成本中。”上海市委政法委维稳办指导联络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项机制就是要改变经济建设和维稳工作“两张皮”的现象。
根据2009年5月上海出台的《关于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风险分析和评估的程序分为7项:制定方案、识别风险、形成报告、审查定级、分级备案、调控风险、跟踪完善。
“评估时这些程序只能增不能减。”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分析评估基本过程是,重大决策由决策拟订部门开展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全面审查评价;重点项目由项目报建单位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由项目审批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地区对风险分析和评估内容进行联合审查评价。
“经评估认为存在严重社会稳定风险,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重大事项,将被暂缓决策或审批。”据吴志明透露,前不久,上海市政府就暂缓了一个交通工程的上马,因为经评估,这个项目对老百姓环境影响较大。
《意见》将评估工作纳入党委组织部门的考核工作与督查部门的督查工作中,并通过行政问责制度来建立相应的制度性保障。“如果遇到应该评估而没有评估导致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就启动问责制度,明晰责任后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这位负责人说。
据了解,目前上海各试点和部门共选定了11项重大决策试点事项,已完成10项;9个重点项目试点事项,已完成两个。
专家观点:维稳需要完善的机制作保障
“上海市的维稳机制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教授告诉记者,我国已经进入转型期,社会矛盾急剧增加,必须通过体制改革和制度框架的建设来规范社会行为和政府行为。
竹立家指出,我国正处在从现代化走向现代性的重要阶段,由于体制的不健全和法治的不完善,在变革的过程中必然蕴含着不稳定的因素。据他统计,从2006年到现在,群体性事件的数量增加了一倍。“因此,在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必须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然而维稳的关键在于疏,而非堵!”
中国社科院农村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研究员表示,实现和维护社会稳定,需要树立科学的稳定观。既不能掩盖矛盾,粉饰太平,也不能对社会不稳定因素视而不见,而要顺应时代的要求,加强对公民权利的保护。
于建嵘特别指出:“除了科学的稳定观之外,维稳还需要有良好的法律制度,完善的规则体系作为保障。”
“上海探索建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机制是一项很好的举措。”竹立家表示,很多不稳定因素源于重大项目的建设,如果能够做好分析与评估,可以将可能发生的风险和矛盾消除在源头、遏制在萌芽状态。
“在分析和评估中引入行政问责机制也很重要,这将强化官员的责任心。”在竹立家看来,很多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都是一些官员的责任意识淡薄造成的。
“评估的过程中,仅仅有决策部门或者项目报建部门是不够,参与的人员应该更广泛一些。”竹立家建议,将专家学者、法律人士甚至直接的利益相关人都纳入进来。他还强调说,整个过程必须向社会公开、透明,不仅仅是发布,还应与民众产生互动。“参与人员的广泛性和整个过程的互动性将更有利于这项机制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