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6 月1 日至12 月31 日,全国海关开展了“邮递和快件渠道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全国海关对出境邮递物品和快件加强实际监管,对寄往侵权
在加强查发侵权货物的同时,海关与公安机关密切开展执法协作,加大打击力度。2009年11月25日由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依法判决韩国人郑承来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并处驱逐出境。
此外,为了帮助国内的企业应对金融危机,促进我国自主品牌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总署将“加大对国内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力度,促进我国自主品牌企业发展”列为海关支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之一,要求各级海关进一步加大对国内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加大政策宣传,提供更加便利的知识产权备案服务,协助企业解决维权中存在的困难,帮助企业提高维权能力,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服务;在口岸进出口环节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产品非法进出口,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我国自主品牌企业开拓国际市场。2009年全国海关共查获侵犯自主知识产权货物482批,涉案货物4707.1万件,价值人民币409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