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2月6日电(记者高建进)福建省委、省政府近日连续出台《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海西产业人才高地建设实施办法》和《海西创业英才培养实施办法》三个政策性文件,强力推进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
据了解,福建计划用5至10年时间,依托企业、园区、高校、科研和其他事
为此,福建将从资金、平台建设、政策扶持等多方面提供保障。福建省政府将给予每位海外引进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200万元补助,给予省属(含市、县)单位引进的国内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每人100万元补助;在每个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选拔确认1名领军人才,省财政给予每个领军人才补助100万元,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和改善工作生活条件等,免征个人所得税;省政府设立海西创业英才专项奖励资金,每人奖励80万元,主要用于技术开发、人才培养等,当地财政应提供一定配套经费支持。
此外,福建还将设立闽台专家产学研合作资金,对闽台专家合作开展技术攻关、技术转移、学术交流等活动,给予一定的专项经费支持;台湾专家申请或与福建专家联合申请科技项目的,给予优先立项;聘请台湾专家担任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园区的管理职务或专家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