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碧辉煌的维也纳金色大厅,无疑是全世界音乐爱好者心目中的圣殿。自1869年建成后的140年里,它见证了世界音乐史上无数次的辉煌。同样,它也见证了中国民族音乐走向世界的历程:1998年,中央民族乐团第一次在这里举办“虎年春节中国民族音乐会”,引起了中外听众的强烈反响,受到热烈欢迎。随后,宋祖英等一些国内有实力的
然而,近些年来,随着国际文化交流日益频繁、演出商业运作日益成熟,随着金色大厅门槛的降低,只要肯出钱,越来越多的国内各级演出团体和个人,甚至是中小学乐团都开始走出去到金色大厅一试身手。有资料显示:2000年―2008年,平均每年都有大约10个中国演出团体在这里演出一二十场。2009年一年,已有8个来自中国的演出团体或个人在金色大厅演出。而今年的1月底2月初,又有4场来自中国的“新春音乐会”在此演出。是中国艺术在国外文化演出市场骤然升温?还是中国的民族音乐得到了金色大厅的认同?显然都不是。据媒体报道,这些年来金色大厅演出的很多中国艺术团体水平良莠不齐,内容五花八门,在花了高额的租金后(一场演出的场租费高达7万欧元,此外,还要支付金色大厅版权费约20万元人民币,摄像设备架机费40万元人民币,以及票务费、人工费、装饰费等等),大都匆匆忙忙的只演一场了事,而且是非商演形式,只能靠送票来聚拢一些“观众”,“镀金”色彩明显。一些演出内容也与金色大厅的风格格格不入,如一些舞蹈节目和带有少儿夏令营活动色彩的演出也挤进来。这样的文化“走出去”,非但没有把中国文化的精髓介绍到国外,反而扰乱了演出市场,也让西方观众对中国艺术出现审美疲劳。
一段时间以来,国内的一些人把是否能在国外获奖、是否参加过国外的这个节那个节,视作抬高自己身价、体现自己水平的标准。于是,电影非要冲着奥斯卡奖去拍,小说非要冲着诺贝尔奖去写。如今,一些演出团体和个人又“非金色大厅不演”。这种靠取悦国外评委和观众来抬高身价的做法,既反映了一些人的浮躁心态,也是文化不自信的一种体现。而在“给钱就能演”的金色大厅,这种自抬身价的“镀金”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金色大厅演出部经理就说:“金色大厅的演出不会标志一个乐团的水平。”中国艺术研究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主任、作曲家田青更一针见血地指出,对金色大厅的迷信和神化,是近几年在民族音乐推广中出现的重大误区。
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八次全国文代会和第七次全国作代会上强调:“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深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第一线,深入企业、乡村、社区、军营、校园生活最前沿,不断创作出让人民满意的优秀作品,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这是我们广大文艺工作者和文艺团体应该遵循的准则。我们的文艺工作者应时刻牢记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文化的立脚点和出发点,脚踏实地,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奉献出更多反映时代精神、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精品。中国文化当然要走出去,但走出去的,应该是能代表中国文化一流水准的精品,应该是按市场规律运作的商业演出,而不是靠花钱去“镀金”者。
希望各级文化管理部门加强管理,加强宏观调控,及时刹住这股金色大厅的“镀金”风。应当遵循“少而精”的原则,真正将国内的艺术精品展示给国外观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