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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捐助不应拘泥于形式

2010-02-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李海秀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23日电不久前,某企业家直接向西部部分贫困家庭分发了巨额现金“红包”,引起社会强烈反响,众说纷纭。对此,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教授李义平表示,对于企业家通过直接派发红包的形式进行捐助,是值得肯定的。

李义平说,作为一种慈善事业,捐助在各国所采取的形式是不一样的,这取决于

各国的传统、文化、信用以及中介组织的发展状况。慈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个人直捐同样是中国人民传统的慈善形式,历史上灾年时富人“放饭”,就是自然经济下的直捐。当历史进入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后,货币代表着社会财富,用货币的形式捐助可以让受捐者有更广泛的选择。发红包是传统直捐形式的现代版,并无不妥。

李义平认为,在当代中国,向社会捐助的途径应当是多方面的,既可以通过慈善机构,也可以个人直捐。对于捐助、捐款这样的慈善事业,衡量的标准应当是唯一的:捐助者是不是实实在在、货真价实地捐了款,受助者是不是不折不扣地得到了实惠,而不在于采取了哪种捐助形式,也就是说,捐助的形式完全可以由捐助者自己进行选择,不应拘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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