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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网游家长监护工程需重视未成年人权利

2010-02-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王庆环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23日电“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尊重未成年人的权利,唯有家长的监护权与未成年人的参与权达到平衡,才能较好地解决问题,否则,再好的措施也有可能导致‘好心办坏事’。”对于日前启动的“网游家长监护工程”,著名青少年问题专家、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

晓表达了上述观点。

孙云晓认为,未成年人父母作为监护人,不能只有监护的责任而没有权利,“网游家长监护工程”可以说为父母提供了监护平台,是非常必要的。但与此同时,无论家长和社会采取什么教育和防范措施,都要尊重未成年人的权利,不能违背法律的原则而对其随意剥夺。未成年人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他们有权获得信息和休闲娱乐。同时,青少年发展是有规律的,教育是有原则的,对10岁以上的孩子,最大的原则是尊重,如果家长一旦认为孩子存在网瘾,就去限制或禁止其上网,甚至对其进行举报,这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使问题复杂化。

孙云晓介绍说,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在对青少年网络成瘾问题进行调查时发现,被父母送到强制矫正网瘾机构的青少年中有三分之二实际上没有网瘾,如此轻率的遣送行为会对孩子造成严重伤害,不利于他们的发展。

孙云晓认为,在“网游家长监护工程”实施中,父母必须提高其监护水平,要让青少年本身有一个参与过程,有一个表达机会,毕竟这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如果只强调父母的监护权而不尊重孩子的参与权,那就会出现更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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