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3日电2009年6月以来,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了部分看守所试行对社会开放。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600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参观了看守所。
2010年1月,公安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继续推动看守所对社会开放工作,邀请社会各界人士亲身体会看守所管理的文明程
度和规范水平,并对看守所工作做出评价。近年来,针对看守所工作相对封闭运行的特点,全国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着力加强看守所监督机制建设,努力提高监督工作水平。2009年,公安机关着力建立健全了检察机关同步监督工作制度。全国看守所普遍建立起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制度,在押人员可以随时约见驻所检察官,向他们反映情况和问题。公安部还规定,督察民警凭督察证件随时可以进入看守所,突击检查看守所民警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等情况。此外,各级公安机关还在看守所普遍建立了警务公开制度,聘请执法监督员严格监督、检查看守所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