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岁的福建邵武水北镇龙斗村的普通农民梁柏安对刚刚过去的春节特别满意,“去年松木、毛竹收入2万多元,果树收获2万多元,一年忙下来,光是山上就有5万多块钱的进账,这个春节比哪个春节过得都好。”
2003年,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开展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林农的生产积极性,既保障森林资源增长又促进了
山林绿起来――改革焕发生机
作为一个多山的国家,我国的山区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69%,其中林业用地面积为2.8亿公顷,约占国土面积的27%。长期以来,林业一直是国民经济链条上的弱势产业。18亿亩耕地解决了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43亿亩林地却没有解决13亿人的用材问题,更没有满足社会对生态的需求。“林业弱、林区困、林农穷”的现状逐渐浮出水面,成为我国“三农”问题的新瓶颈。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集体林权制度一直处于探索之中。进入新世纪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出了部署。国家在福建、江西、辽宁等地率先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随后一场史无前例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又在神州大地全面推开。截止到去年,已将8.78亿亩林地分到农民手中,占全国集体林地的34.5%。
林地承包到户后,农民真正成为山林的主人,拥有了林木经营权、处置权。林农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沉寂的山林活起来,质朴的农民乐开怀。通过林改,集体林区造林面积大幅度增加,森林资源得到精心管护。
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表明,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显著,有林地中个体经营的面积比例明显上升,现已上升11.39个百分点。2009年,重庆市造林面积达798万亩,河南省715万亩,江西省560万亩,山西省345万亩,均创历史新高。
林农忙起来――热火朝天造林
林改后,集体林从“我们的”变成了“我的”,使蕴藏在农民群众中的巨大能量得到集中释放,农民就像解放区参加土改和上世纪80年代实行农田大包干一样,积极造林护林。“要我造林”变成了“我要造林”,家家户户齐行动,热火朝天大造林。农民敢于投入、舍得投入,山当田耕,树当菜种,处处可见林农忙碌的身影。
江西武宁县长水村林改后,大家争苗造林,筹钱造林。林业站发下来的树苗大家争着要,抢着栽,有些村民甚至想方设法筹钱买苗。2005-2008年,长水村造林数量超过了前20年的总和。村民在自家山林里加大投资,用于造林、修路、护林。村民张友斌在分到的千余亩林地里投资10万多元。三组的31户林农共投入40多万元。
陕西省扶风县法门寺镇的集体林地以前无人经营管护,经常发生林火。林改后,镇上把包括近万亩荒山荒沟在内的3万多亩林地分给了村民。如今,昔日无人问津的荒山林地有了人看护,林内杂草也被清除,立地条件好的地块还种上了油松、板栗等。村民赶集经常光顾苗木市场看苗买苗,每逢附近有林业科技下乡活动时,人们纷纷前去咨询和索要技术资料。冷清的荒山荒塬突然变得活跃起来。
林子管起来――家家管好“自家林”
林改之初,曾有人担心林子分到个人手中,老百姓能不能管好,万一全砍了咋办?林改后,农民们用行动作出了最有力的回答:林改后不仅没有出现乱砍滥伐的情况,反而出现了全家护林、合作护林、精心护林的可喜现象。
过去,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都是林业部门、政府部门的事儿,群众根本不关心。山上着火、干部打火、群众观火、领导恼火,这是因产权不清造成的“防火怪圈”。分林入户后,防火、防虫这些事儿成了林农“自己家的事儿”,他们比谁都上心。江西省铜鼓县大槽口村村民2006年就自发成立了“三防”协会,组成森林管护巡逻队、森林消防队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应急队。据统计,2009年,全国森林火灾发生起数和受灾面积比2008年分别下降了38.4%和18.4%,受理森林案件数量下降了23.1%。
“山还是那座山,可那是我的山。林不再没人管,我是永久的护林员。”一首林改之歌唱出了林农成为山林主人的自豪和喜悦,唱出了他们对山林的热爱与期望。
通过林改,福建省农民人均年收入增长10%,而来自林业的收入年均增长25%。浙江省安吉县农民人均年收入为10343元,其中林业收入占65%。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县林改后大力发展核桃产业,使1.2万农户年收入达到1万元-5万元,山区农民的收入首次超过平原坝区农民的收入。在基层农村,像这样通过林改使农民致富的例子比比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