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参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研制工作的有关专家和教育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解读《规划纲要》中有关基础教育的内容。与会者认为,《规划纲要》努力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阶段教育公平、素质教育、择校、课业负担过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高素质
纲要内容:提高基础教育水平
回应关切点:素质教育、课业负担过重
《规划纲要》提出要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在基础教育领域主要表现为:一是基本普及学前教育,一年普及率和三年普及率分别由2009年的74%、50.9%达到2020年的95%、75%;二是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由2009年的90.8%提高到2020年的95%;三是加快普及高中教育,毛入学率由2009年的79.2%提高到2020年的90%。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成员、规划纲要第七战略课题组组长袁振国介绍说,提高基础教育水平不仅体现为受教育年限的延长和普及程度的提高,更体现在教育质量的提高上,并把质量提高落实在以人为本、实施素质教育这一战略主题中。
中国教育学会会长、规划纲要第二战略课题组组长顾明远认为,从1985年邓小平同志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到现在,素质教育已经推进20多年了,当中遇到很多困难,原因说来复杂,但实际上还是一个上学和就业矛盾的问题,每一个家长都愿意自己的子女多上一点学,将来能够找到一个更好的工作。“家长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不可能所有人都上大学,我们现在高等学校毛入学率只有23%,在这样一种升学矛盾中,就出现了很多不必要的竞争,影响了素质教育的推进。”
顾明远介绍说,《规划纲要》对下一步如何推进素质教育,不仅提出了“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指导思想,还在方方面面有所体现,比如提出减轻学生负担,就是为了把时间留给学生、留给老师,留给学生思考问题,留给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留给学生参加他所喜欢的一些活动,这样我们才能培养出真正的创新型的有实践经验的人才。推进素质教育也体现在考试制度改革上,还体现在一些规定上,比如规定不以各种竞赛的成绩作为入学的依据,这都是为了减轻学生负担,让学生能够自由地学习,这样我们的素质教育才能得以推行。
顾明远还表示,素质教育推进的另一方面是学校减轻了负担后家长不要再增加负担,家长不要再让孩子上辅导班,做很多辅导材料,“可以说,推进素质教育有一个解放思想、改变观念的问题。”
针对现在高中学生课业负担尤其重、一些地区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问题,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郑富芝司长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理解《规划纲要》高中教育部分明确提出的几个关键词非常重要:第一,下一步高中的发展是多样化发展。第二,要特色发展。第三,全面发展和有个性的发展。“现在普通高中同质化的倾向非常严重,千校一面,下一步要解决这个问题,使每一个学生全面地发展、有个性地发展。”
纲要内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回应关切点:教育公平、择校、农民工子女教育
袁振国介绍说,《规划纲要》基础教育部分有几个鲜明的特点:一是特别重视学前教育的发展,在如此重要的文献当中把学前教育作为一个重要的章节单独列出来,这在以前是没有过的。另一个鲜明特点是把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作为整个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而且明确了到2012年初步实现均衡,到2020年基本实现均衡的目标。他说:“在这种目标的指引下,在经费、师资、校舍建设各个方面都会有相应安排,我们在规划最后的改革试点和重大项目中都看到了这方面的具体内容。”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可以有效解决城市义务教育择校问题。”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高洪司长介绍说,“《规划纲要》在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提出了许多要点,如改造薄弱学校,教师校长的交流制度的建立,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等一系列措施,还有包括通过集团化办学,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结对,扩大优质学校的服务半径、覆盖半径等一系列措施来缩小学校之间的差别。当然,另一方面,我们还要进一步完善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秩序,治理择校乱收费现象,从完善政策角度来缓解城市择校现象。”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还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部分。袁振国说:“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人生公平的起点。这次纲要把促进公平作为战略重点,基础教育是重点保障对象。一是重点体现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上,提出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率先在县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十年内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二是加快发展民族地区教育,加大对革命老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努力缩小区域差距;三是加强困难群体子女教育保障,健全国家资助政策,逐步向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延伸,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推动逐步实现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制定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办法;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推动形成政府为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质量。”
北京师范大学常务副校长、规划纲要第三战略课题组组长董奇说:“在未来十年内要真正做到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有赖于监督督导制度,这次纲要一个很大的亮点,就是强调了制度、体制、机制的创新,并在很多部分都提到了要建立教育的监督,教育质量的评估,义务教育的监督,均衡状况的监督督导制度,这个制度概括起来应该是四个制度:一是要建立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监测和评估制度,二是要建立一个科学正确的绩效政绩的考核制度,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各级政府、党委的政绩的评估、考核结合起来,三是一个对各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做得怎么样的公示制度,让全国老百姓、让媒体来监督,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纲要内容:加强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
回应关切点:教师的素质、地位、权益、待遇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育部人事司吕玉刚副司长说,对于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高、教师的地位待遇有待提高、教师教育体系有待加强、教师管理机制有待完善,《规划纲要》提出,一要采取多种形式保障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提高教师待遇,让教师职业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二是加强师德建设,健全管理制度,制定教师资格标准,严格教师准入制度,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设立正高级教师职务,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机制,积极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将教师培训费用列入政府预算,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水平,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整体素质。三是以农村教师为建设重点,加强农村中小学薄弱学科教师队伍建设,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创新和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代偿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任教。
吕玉刚说:“我们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是1966年建立的,当时通过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颁布了两个条例,一个叫中学教师职务条例;一个叫小学教师职务条例。原来是分割的两个职务体系,其中中学只到副高级职务,小学的高级职务实际上是一个中级职务,所以过去职务体系存在着体系不统一、等级不健全的突出问题。这次提出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体系,把职务等级最高级设置到正高级,这对于拓展教师的职业发展,促进教师的成长具有重大的意义,这是研究了多少年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师职业发展的重大举措,特别是对鼓励教师长期从教、终生从教、吸引优秀人才从教具有重要意义。”
(本报北京3月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