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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让人民满意的廉洁政府

2010-03-1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赵达 谢文 我有话说

两会前夕,在国内多家知名网站的热点话题调查中,人们对反腐倡廉的关注度均名列前茅。而据人民网调查显示,自2008年以来,“反腐”更是连续3年成为最受关注的热门词汇。

与此相呼应的是,同去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相比,今年反腐倡廉内容的篇幅明显增加。温家宝总理在报告中坦陈,政府工作与人民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一

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他强调,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因为“这直接关系政权的巩固”。

加大反腐力度,建设廉洁政府――热切的民意和政府的回应在此处交汇。

反腐败,制度要先行

最新出炉的“两高”工作报告显示,2009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8191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175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70人,其中厅局级204人、省部级8人。

在年初召开的中纪委十七届五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建设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2月24日,正式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提出“8大禁止”、“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使用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更是郑重表示,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制度,特别要健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等领域的管理制度,增强制度约束力。

“这些无不传递出一个信号:在继续对腐败官员保持高压态势的同时,中央也在探索如何加强反腐败的制度建设。”台盟陕西省委主委马克宁代表认为,只有依靠有效的制度体系,才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作为曾在反腐战线上工作过10多年的纪检干部,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储亚平代表一直希望能在制度上形成一套反腐倡廉的体系,约束干部从“不敢做”,到“自觉不去做”。“《廉政准则》是目前对反腐倡廉经验最全面的总结和概括,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他评价说。

“反腐倡廉体系建设必须做到惩防并举。”辽宁省委常委、纪委书记王俊莲代表表示,下一步纪检部门的工作重点是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架,运用制度的力量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制度反腐才能有效遏制腐败的发生。”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周光权代表认为,反腐制度正在逐步建立完善,但仍存在“侧重于事后惩罚的多,注重事前预防的少”、“柔性的制度多,刚性的规定少,留下很多漏洞和空间”、“宣誓性、表态性制度多,可操作性较强的制度少”等问题。

再提官员财产申报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告诫,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坚决执行中央关于报告个人经济和财产,包括收入、住房、投资以及配偶、子女从业等重大事项的规定,并自觉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

一时间,官员财产申报再次进入公众的视野。

总理的表态让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代表深感振奋。从2006年开始,韩德云代表每年参加两会时,都要提交一份相同的议案,建议制定官员财产申报法,今年也不例外。在他看来,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立法是国家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根除官员腐败的较好平台。

韩德云代表的热切期待不无道理。去年初,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在新疆阿勒泰“破冰”,随后浙江慈溪、湖南浏阳等地也开展了自主试点。两会前夕,温家宝总理与网民在线交流时,就对官员财产申报公示给予了积极评价,表示“这应该是反对腐败的一项重大举措”。

今年提交同题议案的湖南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希燕代表认为,目前只把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负责人确定为申报主体,与现实要求有些脱节。他建议配偶和直系亲属的上述财产也应纳入申报范围,防止恶意转移财产,逃避监督。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委员则提出,“官员财产报告规定”与“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还有很大差别――报告是党纪规定,而申报则是法律概念。他认为,一般性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有利于消除官员侥幸心理,提高其廉洁自律性,建设廉洁政府。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究竟能否立法?3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此作出了回应。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在新闻采访会上透露,目前正在研究如何使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起到约束作用。

至于今后是否会上升为法律,李飞表示,要等到条件成熟,会有一个积累经验的过程,还会参考国外公职人员财产申报的做法。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力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五中全会上特别指出,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应该管得住,必须管得住。”温家宝总理与网友在线交流时,谈到治理“三公消费”问题,语气坚定。

要反腐倡廉、建设廉洁政府,如何强化制度执行力,也是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

青岛市政协主席孙德汉委员提出,反腐倡廉,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强化制度执行力,发挥制度的惩戒效能,唯此才能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杜绝和惩治腐败。

江西省委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魏旋君代表认为,“徒法不足以自行”。她强调,“制度的生命力就在于执行”。“思想坚定、制度严密,还必须执行有力,才能取得切实成效。如果仅停留在嘴上讲讲、纸上写写、墙上挂挂,再好的口号和制度也会归于零。预防腐败最大的障碍并不是无法可依、无章可循,恰恰是有法不依、有章难循。”

“公安系统对队伍建设一直抓得比较严。”江苏省新沂市公安局局长刘丽涛代表告诉记者,他们一向是一手抓业务,一手抓队伍。“公安民警每天和犯罪分子打交道,接触社会阴暗面较多,所以在廉洁自律方面对他们的要求就更严格。”

“我国反腐工作这些年取得了很大成绩,但还有些深层次问题没有解决,其中一个就是对党政领导干部要实行严格的问责。”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江代表将法律法规比喻为“高压线”:“前提是‘高压线’一定要带电,‘触线’了,违法乱纪了,就要受到惩处,‘高压线’不带电就等于没有。”

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的论述,也引来颇多关注。魏旋君代表建议,对《廉政准则》要加大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从而有利于群众监督评议,让公权者如履薄冰,谨慎用权――“这样才能更好地建设让人民满意的廉洁政府”。

江西代表团代表在认真听取审议发言。本报记者刘新武摄

河南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审议选举法修正草案。本报记者刘新武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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