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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近期无通胀

2010-03-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冯蕾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3月15日电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价格总水平仍处于正常波动范围,近期并无通胀之忧。

当记者问到如何看待2月份CPI涨幅,这位负责人表示,2月份为春节所在月,当月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升2.7%,仍处于正常区间。

首先,与往年相比新涨价

因素并不高。与往年相比,今年春节新涨价因素处于正常水平――2005年为2.4、2006年为1.8、2007 年为1.7、2008 年为3.8,仅高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较深的2009年(0.9)。没有出现新的、异常性的价格上涨。

其次,当前的价格上涨主要受春节和雨雪灾害天气等季节性、临时性因素影响。今年以来,我国出现多次大范围暴风雪等恶劣天气,造成鲜菜、鲜果等鲜活农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上涨,春节之后也无明显回落。据测算,在2月份的新涨价因素中,鲜果、鲜菜、水产品价格上涨合计影响1.2个百分点,占新涨价因素的66%。随着天气回暖、供给增加,鲜活农产品价格会逐渐回落。

这位负责人指出,从总体上看,国内基本消费品供应充裕。当前我国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粮食连续6年丰收,主要农产品供应充裕,消费品市场供求平衡或供大于求的格局没有改变,重要商品政府储备充足,基本消费品市场总体供求形势宽松,应对通货膨胀具有较强的物质基础。此外,反映价格长期变化趋势的大宗商品和主要生产资料价格均大幅回落。

该负责人同时指出,当前也存在一些影响物价变动的不确定因素,需要高度关注。如随着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可能加剧;近年来恶劣天气增多,自然灾害对市场价格水平的影响越来越明显;当前生猪价格快速下跌可能引发周期性波动,等等。

该负责人表示,党中央、国务院已提出要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好通胀预期的关系。只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根据新形势新情况不断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的预期目标是能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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