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曾说:“人生祸福很少在我们的掌控之中。但是我们却绝对能掌控我们要读什么书,我们要参与什么娱乐,我们要与谁为伴。”(休谟:《趣味的敏感与激情的敏感》,见《休谟散文集》,肖聿编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版,第209页)这话听起来可能有些悲观,但却是对美育或审美教育的一个极为朴实的正当性证明。说得
善感
周汝昌先生曾说,成为一个诗人的第一条件就是“多愁善感”。这里所谓的“多愁善感”,究其实,应是浪漫主义者念兹在兹的善感性:“写作的首要条件是强烈而生动的感受方式。”(史达尔:《论德国》,见《西方文论选》下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版,第134页)故而,多愁善感之反面,并非豪气冲天,而是麻木不仁。
麻木不仁者,夥矣。苏轼有诗云:“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使人瘦,无竹使人俗。”(苏轼:《于潜僧绿筠轩》)然而,世间总是爱“肉”者多,爱“竹”者少。借用克莱夫・贝尔的术语来说,对“肉”之爱,乃生活情感;对“竹”之爱,即审美情感。生活情感对于审美情感,往往具有压倒性的优势。苏轼曾慨叹:“何夜无月,何夜无竹柏,但少闲人如吾两人耳。”(苏轼:《记承天寺夜游》)天下熙熙,各有事务,非但无可厚非,亦为人类之必须。然而,当天下之“熙熙攘攘”,只剩下“利来利往”之时,“闲人”就尤为可贵。故而,“少闲人如吾两人”之叹,即是在叹麻木不仁者之多。审美之前提,说得通俗一点,就是多一份闲心;说得抽象一点,则是要超越生活情感。
著名人本主义地理学家美籍华裔学者段义孚指出,审美对人生之所以重要,在于审美并非“附加之物”,不是我们在满足生活基本需要之后的装点,而是“生活”本身。审美之本义,就可以为我们昭示这一点。审美之本义是感受,其反义词则意味着了无所感,即麻木不仁。麻木不仁的生活状况,也就是虽生犹死。(段义孚:《瞬间之奇妙》,岛屿出版社1993版,第1页)每天能看到太阳升起的人,是幸福的。我们大多数人都对之视而不见。所以,审美教育之出发点,并非培养诗人或艺术家,而是要保护并培养人的善感性,拒绝无时不在的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从而恢复我们对世界的鲜活感知。用美来唤醒我们身上沉睡的审美能力,应当是审美教育的第一阶梯。
趣味
提起趣味,西方人容易想到“趣味无争辩”这句古老格言,我们中国人则容易想起“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一类俗语。假如说审美教育的头号敌人是无趣或麻木不仁的话,那么其第二号敌人就是“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之类的审美相对主义。
我们承认并尊重个人趣味之差异,正如我们承认并保护人类文化之多元。然而,尊重差异、多元共存并不意味着相对主义,并不意味着要得出所有价值都是主观的这类结论。从后果上讲,相对主义若大行于世,对人类将是一场精神灾难。道德相对主义会导致是非淆乱,黑白颠倒;审美相对主义则会导致美丑莫辨,高下不分。从逻辑上讲,相对主义不攻自破:“一切都是相对的”作为相对主义的核心命题,本身是绝对的还是相对的?善恶不等于好恶,美丑亦然。审美教育之所以必要,其原因就在于,人们很容易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的“爱”,理解为“萝卜白菜各有所爱”的“爱”。
美的确离不开爱。甚至可以说,“说到底,审美就是爱心的流露。美感,其实就是一种爱感。没有对审美对象的爱,就没有审美”。(陈望衡:《当代美学原理》,人民出版社2003版,第308页)但我们必须谨记,这里所说的“爱”,应含向往、追求之意,是一种“无私的爱”,是人类共通情感,与伦理学家所说的“仁爱”或“博爱”,旨趣相同。美学的现代祖师之所以将“无利害性”作为审美的一个必要条件甚至本质规定,其道理就在于此。从这个角度讲,培养趣味,也就是培养爱心,就是将“萝卜白菜各有所爱”的“爱”,转变为“无私的爱”。
趣味可以培养,就意味着趣味有高下。诚如梁启超所说,趣味或爱好会使人做事津津有味、兴会淋漓,远离悲观厌世,但我们应当谨记,这个趣味一定是指高尚趣味,并不是随随便便的什么趣味,当然更不是低级趣味。高尚趣味,不妨多元共存;低级趣味,则必需抛弃。故而,培养趣味,陶情冶性,使爱有旨归,应当是审美教育之第二阶梯。
境界
我们之所以在趣味培养之后,还要以境界作为审美教育之第三阶,是因为审美教育还有一个敌人,就是享乐主义美学。享乐主义美学的核心主张就是,美感可以还原为快感,审美之目的就在于获得快感。我们承认,美感总伴随着快感,但只是伴随着而已,我们并不能据此将美感等同于快感,更不能还原为快感。用快感一词涵盖美感,难免捉襟见肘。
即使我们坚持要以快感解释审美体验,那也必须注意,审美快感决不是“得所欲则乐”意义上的快感,而是一种更为特殊的快感。趋乐避苦,乃人之本能,亦是人与动物之所同。故而,人之所以为人者,并不在此。
一味求乐,其乐往往会流于浅薄。宴饮狂欢,难免空虚,即其明证。同理,“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看到此等佳人,仅仅感到快意,那是好色,并非审美;而诗人的情感反应,总带有一丝拂不去的感伤。至美对敏感者的触动,乃“形而上”的感动,乃一种超越体验。这并不是神秘主义,而是人之为人的根本。离开了形而上的或超越的维度,所谓的审美其实已与寻欢作乐差不多了。
休谟尝言:“巨大的欢乐比巨大的痛苦罕见得多。因此,气质敏感者经历的巨大欢乐的考验,必定会少于巨大痛苦的考验。”(休谟:《趣味的敏感与激情的敏感》,《休谟散文集》,第208页)即使审美王国堪比尘世之天堂,此天堂也需我们背负十字架,踽踽独行,上下求索,方可达致。同理,佛家要人离苦得乐,亦与享乐主义所讲的趋乐避苦截然不同,因为佛家之乐乃基于悲天悯人。儒家所津津乐道的“孔颜乐处”,则离不开忧患意识,离不开“君子忧道不忧贫”(《论语・卫灵公》)。这样说可能会使审美显得无比沉重,但这种沉重却是真正快乐之所必需。《礼记・乐记》云:“乐者,乐也。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审美之乐,离不开“道”。审美教育,亦必须指向审美经验的形而上之维。审美毕竟不是一肤之深,也不能是一肤之深,审美总是而且必须伴随着形而上的感动和领悟。此感动和领悟,借用佛家术语来说,就是境界,就是“斯义宏深,非我境界”意义上的“境界”。
结语
本文将审美教育之次第分为善感、趣味与境界,乃就审美之逻辑而言。借用王国维的“三境界”来说,心灵之善感相当于第一境:“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趣味之提升则是第二境:“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境界之获得则为第三境:“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说得抽象一点,善感所标示的是审美的感性当下之维,境界所标示的则是其理性超越之维,审美要完成从感性到理性的超越,则需依赖于趣味培养。
由于趣味处于这样一个桥梁或枢纽的位置,又由于趣味之培养需要“衣带渐宽终不悔”,故而,在审美教育之具体实践中,也不必固守善感、趣味与境界这个次第,而不妨以趣味培养为先。借用陆机《文赋》里的话来说,不妨先“颐情志于典坟”。事实上,能“伫中区以玄览”者,能“悲落叶于劲秋,喜柔条于芳春,心懔懔以怀霜,志眇眇而临云”者,必是曾经而且能够“颐情志于典坟”之人。简言之,趣味高尚,自然会善感,自然会有境界。
(作者单位: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