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产业优化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1)大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继续落实中长期科技规划纲要。积极推进新一代宽带移动通信网、重大新药创制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实施。加大对研发的支持和投入力度,推进落实激励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加快集成电路、平板显示、新支线飞机、核电等
(三)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增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基础。(1)抓好主要农产品生产。继续严格保护耕地,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建设,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优化品种结构,着力提高粮食单产和品质。2010年,力争粮食产量稳定在5亿吨水平;棉花、油料、糖料产量分别达到670万吨、3150万吨、12500万吨,增长4.7%、1.6%和2.5%。全面实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加强棉花、油料、糖料生产基地建设,着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因地制宜发展旱作农业、设施农业和保护性耕作,改造中低产田165.3万公顷,增长1.6%。完善生产补贴和奖励政策,稳定大宗农产品生产。继续推进种养业良种繁育体系、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实施国家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和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支持生猪、奶牛等规模化、标准化养殖。2010年,肉类、水产品产量分别达到7800万吨和5200万吨,增长2.1%和1.6%。支持大宗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和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2)努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小麦、稻谷平均每50公斤分别提高3元和6元,其中粳稻提高10元。健全重点农产品收储机制。增加良种补贴,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和种类,落实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培育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支持龙头企业提高辐射带动能力。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壮大县域经济。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优化农民工就业和创业环境,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多渠道就业,今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力争600万人以上。(3)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继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村水电路气房等民生工程的中央基建投资,今年拟安排200亿元,再解决60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1.5%;安排120亿元用于农村电网改造;安排30亿元用于农村公路改造;安排52亿元用于加快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大中型沼气和集中供气工程建设。继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按期完成规划内6240座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加强渔政渔港建设。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增强农村教育培训、医疗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农村信息化和通信普遍服务建设。(4)积极推进城镇化。加快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完善城镇供气、供热、供水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推动有条件的城市允许有稳定职业和收入的农民工及其子女转为城镇户口并纳入城镇公共服务体系,改善农民工就业、居住、就医等基本生活条件,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
(四)认真落实促进区域发展的各项规划和政策,增强区域发展的协调性。(1)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抓紧研究制定下一个十年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及时出台实施方案。继续开工一批基础设施和改善民生方面的重点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完善退牧还草政策,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和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加快制订成渝经济区等区域规划。推动重点边境城镇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2)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支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兼并重组、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进一步推动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大力发展旅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积极推进辽宁沿海经济带和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编制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规划。(3)扎实推进中部崛起。认真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制定支持中部地区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编制“三个基地、一个枢纽”为重点的专项规划。加快制定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区域规划。出台并组织实施促进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意见。(4)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落实好已出台的珠三角等重点区域规划和政策措施,抓紧出台并组织实施长江三角洲、京津冀都市圈、海峡西岸经济区等区域规划,研究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意见。积极鼓励东部地区体制机制创新和产业优化升级,全方位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5)加强区域合作。在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等方面加强统筹协调,促进各地区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发展的支持力度,增加资金投入,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加大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力度。继续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扎实做好东中部地区对西部困难地区的对口支援工作。加快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
(五)抓好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1)强化目标责任和监督检查。继续实施节能减排问责制,开展对地方和重点企业的评价考核。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督查指导,确保节能减排设施有效运行。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等宣传活动。(2)完善相关政策、标准。尽快出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制定和修订一批终端用能产品强制性能效标准、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和强制回收产品的技术标准。健全节能产品认证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落实节能节水环保产品和节能环保改造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脱硫电价,完善鼓励余热余压发电上网的经济政策。(3)加快重点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十大重点节能工程,新增80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抓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燃煤电厂脱硫、钢铁烧结机脱硫、尾矿综合治理等重大项目建设。2010年,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1500万立方米、垃圾日处理能力6万吨;城市污水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75%、71%,提高2.7个和2个百分点。认真落实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4)加强建筑节能。强化对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监管,推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和节能信息公示。加大北方采暖地区现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力度。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管理。(5)全面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在做好财政补贴推广高效节能空调的基础上,制定冰箱、洗衣机、平板电视、燃气热水器、电机等产品的财政补贴推广实施细则,推广1.5亿只节能灯,并向农村倾斜。(6)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深化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完善循环经济指标体系,建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启动城市矿产等示范工程,制定再制造产业发展意见,大力推进建筑废弃物、餐厨垃圾资源化和秸秆综合利用。201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14立方米,下降2.1%,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68.4%,提高1.8个百分点。(7)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继续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天然林资源保护、重点地区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大“三河三湖”、渤海、三峡库区、南水北调等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力度。抓紧开展黄土高原综合治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的保护与建设,加快实施三江源、石羊河以及石漠化等生态综合治理规划。2010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6万平方公里,增长1.4%。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8)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研究制定落实到2020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的政策措施。继续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和宣传教育。加快国土绿化进程,增加森林碳汇,今年新增造林面积592万公顷。完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相关工作。继续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进程,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