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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0-03-1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财政部 我有话说

(五)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安排情况

2010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30611亿元,增加1989.7亿元,增长7%。其中:税收返还5004.36亿元,增加62.09亿元,增长1.3%。一般性转移支付12295.73亿元,增加975.84亿元,增长8.6%,占转移支付总量的48%。专项转移支付13310.91亿

元,增加951.77亿元,增长7.7%,占转移支付总量的52%,所占比重较大,主要是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内需的大部分支出,通过专项转移支付补助给地方。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安排4168亿元,增加250亿元,主要用于增强中西部地区以及三江源等生态功能区的财政保障能力。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安排330亿元,增加54.12亿元,大力支持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帮助资源枯竭城市化解历史遗留的社会负担,安排转移支付75亿元,增加25亿元。支持地方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安排资金660亿元,增加112.21亿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安排108亿元,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养护和建设。

(六)其他政府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从2010年开始,除以上公共财政收支预算外,国务院还向全国人大报告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今后报全国人大审批社会保障预算奠定基础。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将形成有机衔接、更加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2010年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54.49亿元,增加46.82亿元,增长1.9%。其中: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收入10亿元,铁路建设基金收入582亿元,港口建设费收入100亿元,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收入121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204.69亿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收入150亿元等。加上上年结转收入655.71亿元,可安排的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3210.2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10.2亿元,增加783.66亿元,增长32.3%。其中:中央本级支出2050.12亿元,增加222.88亿元,增长12.2%,包括三峡工程建设支出27.9亿元,铁路建设支出582亿元,港口建设支出48.2亿元,民航机场管理建设支出70.31亿元,彩票公益金用于社会福利、体育、教育等社会事业支出167.94亿元等;对地方转移支付1160.08亿元,增加560.78亿元,增长93.6%。

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16150亿元,增加322.63亿元,增长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入)13655.17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40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215亿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180亿元。加上中央转移支付1160.08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为17310.08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17310.08亿元,增加3018.53亿元,增长21.1%。其中: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征地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支出14214.12亿元,彩票公益金用于社会福利、体育、教育等社会事业支出316.15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支出340亿元,地方教育支出180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由各级政府报同级人大审查批准。

汇总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收支,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18704.49亿元,增加369.45亿元,增长2%,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上年结转收入655.71亿元,可安排的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19360.2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支出19360.2亿元,增加3241.41亿元,增长20.1%。

2.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2010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企业、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以后还将逐步扩大。预计收取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421亿元,增加32.26亿元,增长8.3%。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9亿元,可安排的预算收入440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40亿元,其中: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20亿元,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支出183亿元,中央企业改革脱困补助支出120亿元,中央企业重大科技创新支出32亿元,中央企业重大节能减排支出30亿元,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支出30亿元,中央企业社会保障等支出5亿元,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10亿元,预留资金10亿元。

以上有关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2009年全国预算执行情况2010年全国预算(草案)》。

此外,国务院决定从2010年起试编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先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基金,纳入预算编制范围。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建立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也将积极创造条件,逐步纳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待条件成熟时,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将由国务院向全国人大报告。

三、依法理财,科学管理,确保完成2010年预算

(一)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认真落实各项财政政策措施,密切跟踪政策的实施情况,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把握好政策实施的重点、力度和节奏,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注重运用财政资金和政策引导民间投资和消费,调动企业和居民等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配合,形成宏观调控合力。

(二)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进一步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完善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改革资源税制度。完善消费税和房产税制度。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制度。继续做好增值税转型工作,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制度。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各项措施。密切跟踪政府预算体系的运行情况,完善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做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试编工作。全面推进县级部门预算改革。继续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善政府收支科目体系。研究推进政府会计改革。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支持收入分配、金融体制和基础产品价格机制等其他改革。

(三)大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快修订预算法和注册会计师法。积极推动增值税法、车船税法等财税法律法规的立法进程。规范预算编制程序,提前编制预算,细化预算内容,减少代编预算规模,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严格部门预算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完善预算支出执行责任制度,强化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管理,健全当年预算编制与上年预算执行的有效衔接机制,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强化各类政府预算收支管理,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运行的全过程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重大财税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改进和加强中央政府公共投资预算执行和资金管理,坚决查处违反财政预算法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的质量和效益。积极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探索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机制和有效的问责机制。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积极推进预算公开,建立健全规范的预算公开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小金库”专项治理力度,研究建立防范“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潜在财政风险。

(四)努力增收节支。强化收入形势监测,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坚决制止和纠正越权减免税收,严厉打击利用假发票等手段偷骗税违法活动,努力完成财政收入预算。按照强化税收、清理收费的原则,严格非税收入管理,在全国范围内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保障“三农”、民生等重点支出需要,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标准装修。继续加强公务支出管理,深化公务卡管理改革。牢记“两个务必”,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肃财经纪律,坚决反对大手大脚花钱和铺张浪费行为。

各位代表,完成2010年预算意义重大。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接受全国人大的指导和监督,虚心听取全国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确保圆满完成预算,为全面实现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和“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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