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2日电2010年3月13日,由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的深圳市南山区向南路汉京峰景苑工程防护棚发生坍塌,造成9人死亡,1人重伤;3月14日,由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负责施工的贵阳市金阳新区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工程发生一起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造
郭允冲指出,多年来,中建总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3.13”、“3.14”两起事故反映出,中建总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虽然这两起事故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中,但据初步调查了解,施工企业存在着安全生产制度不落实,现场施工管理混乱等问题。如深圳“3.13”事故,发生坍塌的防护平台没有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前也没有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死亡人员中有5人刚到现场才1天。又如贵阳“3.14”事故,施工作业违规、违章,混凝土浇筑严重违反工序,施工单位在安全监督机构和现场监理下达停工通知后,不但没有进行整改还盲目冒险施工作业。郭允冲强调,中建作为中央管理的国有企业,作为建筑行业的骨干企业和排头兵,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觉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切实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国的建筑施工企业作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