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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整治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

2010-04-0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西安4月3日电(记者杨永林)陕西省政府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真正做到主要领导“放在心上”,分管领导“拿在手上”,建立健全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治安巡逻、巡防工作责任制,并明确派出所所长就是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治安巡逻、巡防第一责任人,全力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

整治工作。

为了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净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陕西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将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严格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立即开展学校及周边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排查工作,真正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把小问题酿成大事端。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以严重危害师生安全的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为重点,加大学校周边的巡逻控制力度和密度,严厉打击针对师生的抢劫、绑架、暴力伤害、敲诈勒索等侵害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并加大对学校周边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的整治和查处力度,依法坚决打击“黑校车”,对因工作不负责任、措施不到位,导致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治安刑事案件多发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聘请有资格的安保人员上岗执勤,控制社会无关人员进入学校,严禁有精神病症状人员从教或接触学生,加强校舍建筑安全及重点要害部位、学生活动主要场所以及学生课间活动等重点环节的管理,严防火灾、交通事故、盗窃、食物中毒、传染病、煤气中毒、拥挤踩踏、人身侵害等各类事故、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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