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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申报制度建立,有赖配套制度支撑”

2010-04-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王逸吟 赵达 我有话说

财产申报制度在国际上广泛采用,被认为是行之有效的反腐败“阳光法案”。(资料图片)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

事项的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将于近期作出专门规定,要认真抓好落实。”温家宝总理日前在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这番讲话,让公众对官员财产申报这个老话题产生了新期待。

不过,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林?向记者再三强调:“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同于财产申报制度,它的申报主体和范围都有限制,也不对社会公开。”她同时认为,中央领导的表态无疑透露了一个积极信号。

财产申报制度是有关公职人员家庭财产申报、登记和公布的制度。20世纪80年代后,这一制度在国际上广泛采用,被认为是行之有效的反腐败“阳光法案”。林?介绍说,早在1994年,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就进入我国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但实质的立法工作并未启动。

十几年间,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一直处于“但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状态。那么,这项国人寄予厚望的制度卡在了哪里?究竟哪些因素导致它一直未能出台?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在全国人大新闻采访会上明确表示,正在研究如何使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能起到约束作用,而且也可以切实反映实际情况。

“至于今后是否会上升为法律,这方面我们也正在进行研究。”李飞说,制定法律一定要等到条件成熟,会有一个积累经验的过程,还会参考国外公职人员财产申报的做法。

记者日前采访的几位专家表示,财产申报制度的建立,关键是要管用,有赖于一些配套制度的支撑。

“隐私权不能成为阻碍官员财产申报的理由”

2005年我国制定公务员法时,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一度成为讨论热点,但最终通过的公务员法中并无相关内容。据了解,当时有意见认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涉及个人投资、配偶及子女情况,有可能侵犯其隐私权,立法难度很大。

2009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侵权责任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在列举的一系列民事权益中就包括隐私权。那么,官员申报财产,是否涉及其隐私权?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告诉记者,这个问题曾困扰理论界,但现在已经解决了。“公职人员的隐私权必须让位于公共利益,这是法学界的共识。”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进一步解释说,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必要性,来自于官员的职业伦理。从职业伦理看,官员和民众之间是委托代理的关系,作为民众代理人,国家公职人员必须为人民谋利益而非谋取私利,财产申报正是应有之义。

“财产申报指向的不是官员个人,而是公职身份,凡是与这个身份有关的信息,都应该申报。”王锡锌强调。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也认为,隐私权是针对普通公民而言的,只有在个人财产与公共利益无关的情况下才属于隐私,其权利受到法律保护。而官员财产则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公共利益需要优先保障,因此其隐私权也应受到限制。

事实上,我国刑法中已经规定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这项罪名。专家表示,该罪名的确立表明,国家工作人员有义务说明和解释财产来源。如果不能证明巨额财产来源的合法性,在逻辑上只能被认为是非法收入,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隐私权和官员申报财产并不冲突。”王锡锌明确指出:“这不能成为阻碍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理由。”

“财产申报是要让官员们感到无数眼睛盯着你”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建立以后,如果有人漏报虚报,该如何核查?”姜明安认为,这才是目前的主要困难。

近年来,我国对银行储蓄、证券交易等已实行实名制,金融机构之间也实现了联网,但实名制并未覆盖所有金融领域。在市场活动中,我国仍大量通行现金交易,这也导致核查困难。在2009年轰动一时的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案中,文强收受的贿赂许多都是现金,一些隐匿的财产是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才被发现。

作为反腐败研究专家,林?认为,制定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关键是要管用。“我国没有实施全民信用卡制度,这样官员就可以很容易地把财产进行转移,很容易造假。”

此外,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也还不完备。作为物权法重要配套法规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法尚未出台,这也对核查官员申报的房产是否属实带来了困难。

在配套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如果想对申报的财产进行准确核查,难度几乎相当于对申报者逐一立案调查,这显然不符合“无罪推定”的基本法律原则。

李飞表示,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要有一些配套的制度作支撑,包括个人纳税、个人信用制度等,以保证如果不去申报,也可以发现问题。“这方面我们正在研究,如何使申报能起到约束作用,而且也可以切实反映实际情况。”

而在姜明安看来,一定的技术手段固然是“阳光法案”运作的前提,但也不能要求这项制度刚一出台就是完美无缺的,应该先做起来,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财产申报就是要形成一种无形的社会压力,让每个官员感到有无数双眼睛在盯着你。”姜明安说,“这种社会监督正可以弥补技术条件的不足,反过来也能促进社会信用意识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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