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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在京签署

2010-04-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李凯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广东省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7日在人民大会堂正式签署了《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出席签署仪式,并会见了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和广东省省长黄华华等出席签署仪式的粤港双方代表。

黄华华、曾荫权分别代表广东省

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协议。

《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共11章50条11900多字,涵盖了粤港经济、社会、民生、文化等合作领域。框架协议提出,粤港以率先形成最具发展空间和增长潜力的世界级新经济区域为目标,确定以跨界基础设施、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国际化营商环境、优质生活圈、重点合作区等为合作重点,为粤港合作开辟了新空间。在协议中,双方还完善和创新了合作机制,提出每年制定实施框架协议的年度重点工作,保障协议落实。

黄华华在致辞中表示,框架协议的签署是粤港两地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携手推进更紧密合作的一大盛事,相信在“一国两制”方针的指引下,按照框架协议着力推进各项工作,粤港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曾荫权在致辞中表示,落实《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对于香港拓展其发展腹地、提升粤港区域国际竞争力和民众福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双方在协议签署后,要着重抓好落实,积极主动,协调配合,共同认真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和项目。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廖晖出席签署仪式并参加了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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