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名牌大学的教授,在接受一家全国性的媒体采访时断言:“网络写作不是文学”。我不知道他所说的“网络写作”是一个广义的概念,还是一个狭义的概念?从广义上说,网络写作涵盖了各种文体的写作,有文学类,也有大量的非文学类。如果从狭义理解,通常网络写作主要指网络文学。如果用载体来划分文学范畴,那么网络文
网络是发表文学作品的一个新的载体,并不会改变文学的本质。就如同文学发表在竹简上还是印刷在纸质上,文学的基本属性是一以贯之的。但新的载体确实会对文学呈现的形态带来新的变化。比如网络文学创作中的互动性,通过点击率可以即时获知读者的态度等等。众所周知,目前在文坛上非常活跃的80后青年作家,大多是从网络写作起步的。而不少很受读者欢迎的作品,也往往是在网络上获得很高的点击率后,才被出版社看中印刷成纸质书的。网络文学创作显然对改变文学的生态,已经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冲击和影响。某教授作出彻底否定“网络文学”的判断,岂不是过于无视现实生活中已经存在的基本事实了?
这位教授又说网络写作是“前文学”,“达不到真正的文学所要求的质量和水准”。这又是一个逻辑上有问题的判断,是通过不完全归纳得出的结论。教授只看到了网络文学质量很差的一部分,没有看到还有高质量的一部分。用差的一部分否定网络文学的全部,是典型的以偏概全了。在我看来网络文学创作可以看作是高科技时代的“民间文学”,它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大众的参与和发表交流的无门槛。过去的民间文学大多是口口相传,然后经过文人加工成书。网络的诞生以及大众文化水准的普遍提高,使得只要爱好文学写作的人都可以一显身手。这样的大众写作,良莠不齐、泥沙俱下是很正常的现象,加以必要的规范和过滤也是必要的。但优秀的和富有才华的作家,往往也会从海量的写手中崭露头角。我们还记得,汶川大地震中最感人的一首诗《孩子,请拉住妈妈的手》,正是网络写手创作的。因此,我们应该为这样的新的文学创作形态叫好,而不是采取鄙夷的态度,似乎文学创作是高雅文人的“专利”。
这位教授否定“网络文学”的又一个理由也很可笑。他认为“文学需要经过准入程序。一部作品需要经过编辑出版的过程才能被称之为‘文学’。”在他的观念中,一部在网络上发表的作品,无论你是什么精品力作,没有经过“准入程序”编辑成书正式出版,是不能称之为“文学”的。我不知道当年《红楼梦》问世时,经过了什么“准入程序”?谁是《红楼梦》的责任编辑?明白无误的一点是,随着科技手段的迅猛发展,网络上的文学作品直接数字化后通过电子阅读器阅读,而不需要经过纸质媒体出版的传统环节,也已经是眼前的事了。
当然无论是通过纸质出版还是直接进行数字化出版,面对海量的作品,需要有专业眼光的人员进行筛选把关,以保证出版的质量。但这不是判断一部作品是不是文学的必然条件。“准入程序”有利也有弊,它既会把沙石过滤掉,也可能由于掌控“准入程序”的人的眼光和标准有问题,把金子过滤掉。在传统出版程序中,很多其实是优秀的作品经常遭遇退稿,也不是什么新鲜事。网络平台的出现,倒是更有利于优秀文学人才的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