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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新政引人才

2010-04-3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易运文 我有话说

本报深圳4月29日电(记者易运文)如果你是一名具有大学生、研究生或者博士生学历的中初级人才,并且在深圳找到了接收单位工作,你便可以享受到每个月200元、500元和1000元的租房补贴。这对于许多想来深圳工作而又担心租不起房子的年轻大学生、研究生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消息。这个“利好”是求才若

渴的深圳为了解决当前引进人才房价高的瓶颈问题,再造孔雀东南飞优势,打造人才“宜聚”城市而设立的。记者从深圳市委有关部门获悉:在今天下午深圳市委常委会讨论并原则通过的《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中,为来深圳工作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量身”解决“住房难”问题。

深圳市委常委会议指出,最近,国务院对遏制房价过快上涨问题作出了整体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当前,深圳市低收入户籍家庭住房保障问题已得到较好解决,《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已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即将颁布实施。在这种背景和条件下,都要求深圳市及时将住房保障重点转向面广量大的各类各层次人才,组织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努力把深圳建设成为干事有舞台、安居有保障的人才“宜聚”城市。

会议通过的《决定》,明确了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主要原则,即“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实物配置与货币补贴相结合”,强调要重点面向深圳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他鼓励发展的产业和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为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量身”解决“住房难”问题:

杰出人才指“院士级”人才、获得国内外公认重大奖项第一成果人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可免租入住2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在深圳工作居住满10年,或作出突出贡献在深圳工作居住满5年的,产权赠予个人。领军人才主要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重点创新科研团队带头人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可免租入住1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购买商品房的,可享受150平方米购房总价50%额度的购房补贴,在深圳工作居住满10年,产权可以转让。高级人才指副高职称以上及相当层次的骨干人才,凡新引进且在深圳没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正高职称4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40周岁以下,均可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期限不超过3年、每月分别为2000元和1500元的租房补贴。中初级人才指面广量大的国内外全日制高校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毕业生,其中博士在35岁以下、硕士30岁以下、学士25岁以下的,凡在深圳没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凭所签工作合同等资质材料,可先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期限不超过3年、每月分别为1000元、500元、200元的租房补贴。

凡有深圳户籍的高、中初级人才,在深圳工作居住满3年后,均可按有关规定申请购买售价低于市场商品房房价的安居型商品房。除购买安居房外,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住房补贴的高中初级人才不受户籍限制。

据悉,深圳市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决定》的配套实施办法,不久就可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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