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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谷等地宵禁期限延长

2010-05-2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曼谷5月23日电(记者吴建友)泰国政府“紧急状态公共管理中心”发言人讪森上校今天下午宣布,为进一步恢复社会秩序,政府决定将首都曼谷和其他23个府的宵禁期限延长两天即延长至24日,时间从晚间的11时至凌晨4时。

在“红衫军”示威者结束了在曼谷的集会活动并随后发生了多起纵火事件后,阿披实政府19日宣布

在首都曼谷和泰北、泰东北部分地区实施宵禁,20日决定将宵禁期限延长至22日。

泰政府“紧急状态公共管理中心”在宣布延长曼谷等地宵禁时间的同时,并决定在示威者原集会地点即曼谷市中心商业区周围设立5个检查站,以进一步监控该地区情况,防止发生新的暴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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