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嘉宾: 田义祥 薛
翔
于中海
蒋教平
魏智威
董智勇
主持人:温庆生
国家武装力量
运用方式的创新发展
田义祥(总参谋部应急办主任)
非战争军事行动是战争行动之外的国家武装力量运用方式,主要指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军事行动。从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的角度看,军队实施非战争军事行动的主要样式:一是反恐维稳,二是抢险救灾,三是参与国际合作行动。
此次玉树抗震救灾,就是一次典型的非战争军事行动。震后,军队迅即启动军队应急指挥机制,第一时间调集兵力12798人紧急赶赴灾区,3天内救出被压埋的灾民1200多人。在此次救灾过程中,部队动员一切力量搞好保障,只要是救灾需要的,军队都尽最大努力进行全力保障,救灾物资和相关装备器材的提供,有时是不计成本和代价的,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7天动用飞机144架次、车辆1500多台,空运物资5000多吨,地面运输物资12000多吨。军队兵力使用采取就地用兵、就近用兵的用兵方式,首先使用有经验的、多次参加抗震救灾的部队,把主要兵力、专业力量集中用于重灾区。根据抗震救灾需要,把整个灾区划分为13个责任区,均衡部署专业救援力量;在策略上,采取同步推进救灾与助民行动方式,在全力以赴抢救被压埋人员的同时,救治转运伤员、安置受灾民众、实施卫生防疫、恢复基础设施。震后24小时基本恢复交通通讯,48小时保证受灾群众住进帐篷、供应食品和水电,72小时重伤员全部转移至大中城市医治。18支军队医疗队的1200多名医务人员,9天诊治伤员3万余人。
我军近年参与处置汶川抗震救灾、应对南方雨雪冰冻灾害等一系列突发事件,承担了奥运和国庆安保等艰巨任务,全面检验我军有效遂行多样化任务的组织指挥能力、应急处突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各类保障能力,积累了宝贵经验。同时,军队和武警以核心作战能力建设为依托,建立以有效应急处突为重点、与国家相关部门和单位有机融合的非战争军事行动力量体系,进一步健全了应急指挥机制,加强了专业应急力量,完善了应急法规预案,强化了各类应急保障。
非战争军事行动
地位何以悄然崛起
薛翔(军事科学院战略部研究室主任)
非战争军事行动地位崛起是当今时代发展的历史产物。随着人类社会走向多极化、全球化和信息化,传统安全色彩的政治、军事和外交领域的冲突相对减缓。但国际格局严重失衡,霸权主义继续推行扩张政策,世界政治经济秩序持续不公正,南北差距拉大,文明冲突加剧,社会发展与自然环境失谐,导致恐怖主义猖獗、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频发、武器扩散加剧和跨国犯罪增多等,成为影响各个国家乃至全球安全的突出问题。军队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资源,就不仅仅要以战争及其准备的方式维护传统安全利益,也要以非战争军事行动的方式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对此,各国纷纷提出非战争军事行动的方案和规划,根据各国的情况加强非战争军事行动的实践。不仅运用非战争军事行动处理国内各类突发事件和危机,且广泛运用非战争军事行动开展国际合作。非战争军事行动,成为军队新职能、军事竞争新领域和大国角逐新平台。如2004年的雅典奥运会和2006年的世界杯足球赛,希腊和德国均动用近万名的军人参与安保,北约还派出军舰和预警机协助。近年在国内外多次举行的非传统安全理论研讨会上,与会人员的一个共识是,非战争军事行动地位作用明显上升,其理论发展及其实践创新,深刻反映了当代军事力量建设运用的重要趋势。
近年我军非战争军事行动的实践体现出三个鲜明特点:一是运用频繁。近年,我军遂行的大规模非战争军事行动数量明显增多。如2008年应对雨雪冰冻灾害、汶川抗震救灾和奥运安保等几场非战争军事行动,总数达到近70万人。二是行动多样。我军既要一如既往地遂行维护国家边、海、空防安全,遂行维护国内社会秩序、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系列相关行动,还要适应国家对外经济交往、深化国际合作等新情况,实施维护战略通道安全、国际救援、国际维和等一系列涉外行动。三是影响突出。我军实施的非战争军事行动,往往举国关注、举世瞩目。完成任务圆满,对内可广泛凝聚人心,有利于维护国家政权长期稳定;对外可展示实力,有利于支撑国家利益拓展。总之,实现非战争军事行动与战争行动力量的融合建设,已成为当前我军军事新一轮改革需要把握的重要趋势。
在指挥上近似战争的
联合行动
于中海(南京军区装备部综合部部长)
高效快速的应急指挥是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的关键所在。在玉树抗震救灾中,建立了高效灵敏的救灾指挥机制。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统一指挥下,以总部相关机构为后方指挥部,依托战区设立前方指挥部,向灾区派出一线指挥组,形成三级指挥体制;并通过军队和地方互派联络员等方式,实现军队与国家、青海省指挥系统有机衔接,确保玉树抗震救灾的各项工作紧张有序、忙而不乱地顺利推进,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军应急指挥机制建设的重要成果。
回顾近年我军非战争军事行动的实践可以看出,一些规模较大的非战争军事行动,尽管不是战争,但往往体现出一体化联合作战的诸多特征。军队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特殊,时间紧迫,情况复杂,较之作战指挥既有共性,也有很大不同。一是协调关系广。许多行动往往军、警、兵、民等多方力量参与,领导、配属、支援等多种关系交织。军队有时是“主角”,有时是“配角”,有时“角色”难定,有时也出现军地职务倒挂、级别失衡、关系交叉和多头指挥的情况。二是指挥幅面宽。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大多是跨部门、跨行业、跨战区、跨军种、跨军地甚至跨国界,涉及面广,动态性强;遂行海外相关行动,还需要指挥远离本土上万公里的广袤区域。三是决策风险高。非战争军事行动涉及许多制约因素和敏感问题,决策指挥受现行政策体制的极大制约。处置初期往往情况不明、性质未定、走势难辨,缺乏决策判断的必要依据。涉外行动还要考虑国情军情不同、各方需求差异、力量构成有别等实际情况,解决诸多矛盾和分歧。四是初期指挥难。主要体现在遂行应急处突任务中。行动初期,往往应急编组班子、临时搭配力量,既是处置突发事件的紧要关头,也是头绪较多、关系未顺、信息难通的困难阶段。
提高行动的指挥效益,关键在于平时精心准备,重点是机制和预案,一旦有事,各级领导要果断指挥、敢于决策。
由“人力型”向“科技型”转变
蒋教平(总装备部军兵种副部长)
此次玉树抗震救灾行动中,表现抢眼的仍然是专业性强的一些工兵部队和消防武警,他们充分利用配备的专业装备和工具,搜寻生命迹象、挖掘被埋群众、处置高危建筑、修复毁损设施,在抗震救灾全过程有效发挥骨干作用,也表明我军以抢险救灾为重点的非战争军事行动模式,正在由肩扛手挖的“人力型”向专业力量打头阵的“科技型”转变。
加强非战争军事行动专业力量建设的关键在于装备。非战争军事行动的对象、性质、环境和方式不同于战争行动,在装备保障方面也体现出鲜明特点。一是两用性。反恐维稳和国际维和等装备,与战争行动的装备用途类同,运输、通信、工程、医疗、救援等一些保障类装备亦可实现军民两用。此类装备能够同时满足应战与应急行动的要求。二是专业性。也必须看到,一些特殊的非战争军事行动,如抗震救灾、抗洪救火、抗击非典等重大自然灾害和疫情,需要专业的装备器材和专业的操作技能。此类装备在战争行动及其军事训练中,均不涉及,需要专门建设和保障。三是适应性。非战争军事行动的装备器材,必须适应反恐维稳、抢险救灾、安保警戒、国际维和、国际救援等不同种类行动的功能要求,适应相关非战争军事行动所处的地理环境、面临的相关政策等制约性特点。上述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非战争军事行动装备建设的规律性。
军队装备建设的核心任务是打仗,部队不可能根据非战争军事行动的诸多种类配备多种专业装备。如何破解应战装备与应急装备建设矛盾呢?我认为,可采取“军民统筹、分类管理”的办法。对于两用性装备,主要依托军队自我进行建设和保障。在进行装备论证、研发和验证考核中,要考虑非战争军事行动需求;在保障方式和力量建设、使用中,要兼顾非战争军事行动要求。对于专业性装备,主要依托国家进行建设、预置和保障,一旦有事,就近按需配发给行动部队,遂行相关任务。对于技术保障装备和人员,也按上述两类分工,分别建设和保障,分别配置相应专业力量。
媒体“放大镜”下的政治工作
魏智威(北京军区某师政委)
军队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面临国际、民族、宗教、社会等多种因素制约,在这种复杂艰苦的应急环境中承担艰难险重任务,官兵需要始终保持攻坚克难的精神、临危不惧的意志和处变不惊的素质;也需要面对国内外媒体的实况转播和跟踪报道,时刻处于新闻媒体的“放大镜”下。这些,对部队思想政治工作提出很高的要求。
政治工作为我军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提供强大动力。非战争军事行动力量多元、任务多样和空间多维的特点,对遂行任务部队行动的统一性、协同性和整体性提出很高的要求。只有把政治工作做细做实,才能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群众的有力支持,形成军地联动、共克危难的良好局面。
我军非战争军事行动的政治工作模式日臻完善。近年来,军队通过反恐、维稳、治乱、抢险救灾、维和、打击跨国犯罪等非战争军事行动,不仅促进了军队核心军事能力的提升,也为我军非战争军事行动中政治工作的创新发展积累宝贵经验,形成了以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工作、干部工作、政法工作、群众和联络工作、共青团工作、外宣工作等主要内容的军队非战争军事行动政治工作体系。比如2008年,我军通过举办军事对外宣传高级研讨班,对完成抗击冰雪灾害、汶川抗震救灾、奥运安保等任务中的外宣工作发挥重要作用。
军队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对官兵的综合素质与专业素质都有特殊要求。针对非战争军事行动的应急性、专业性和多样性等特点,培养相应的指挥人才和专业人才是政治工作的重要任务。比如,对担负少数民族地区执行反恐维稳任务的部队,要培养民族、宗教、语言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对执行国际维和任务的部队,要培养熟悉所在国家法律、语言、文化、风俗等情况的人才。
发掘民兵预备役部队的独特优长
董智勇(四川省动员办副主任)
我参加了汶川抗震救灾的全过程,我认为,军队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特别是参与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如何更好地用好民兵预备役部队值得研究。
民兵预备役部队参与非战争军事行动具有独特优长。民兵预备役部队实行军地双重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可以直接指挥动用,减少了中间环节;民兵预备役部队寓兵于民,亦兵亦民,数量庞大,能工巧匠多,分布范围广,环境熟、社情熟、情况熟,全程作为,担当突出队、保障队和外引内联的作用突出;民兵预备役部队就地就近就便,能够迅速集结起来展开行动,能在第一时间抵达现场发挥作用;民兵预备役人员大多是地方党政干部,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威信很高,便于密切群众关系,稳定群众情绪,化解突出矛盾,促进社会稳定。
民兵预备役部队参与非战争军事行动必须因地制宜。以四川省为例。四川针对不同地区的潜在任务需求,在藏区组建了32个藏区常态民兵应急维稳连、125个重点乡镇常态民兵应急排,在其他市(州)分别组建应急通信、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工程抢险、交通运输、供水保障、电力保通、燃气抢险8类专业救援队伍,调整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应急队伍,形成以大中城市为中心、以主要方向为重点、以其他地区为补充、覆盖全省全域的应急力量布局,确保遇有不同性质的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能够组织相应专业的民兵预备役部队参与行动,做到“专业对口”,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应把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作为提高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的重要环节。我们要坚持党管武装的原则,健全组织领导机制,依法明确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军事机关和人大承担的责任;要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把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并对重大活动实施专项保障;要建立联训联演机制,定期组织各种类民兵预备役分队演练,开展军地联训联演,在增进了解、相互磨合中提高整体行动的能力;要以《国防动员法》为依据,结合地区实际出台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健全法规保障机制,确保民兵预备役力量的建设和使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压题图片:吴书满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