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辅助治疗药芦笋片,出厂价15.5元,经过诸多环节卖到患者手中时,价格涨到213元,利润高达1300%,被网民称为“疯狂的芦笋片”。日前,湖南省湘雅二医院“暴利药”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芦笋片价格为何如此“疯狂”?1300%的暴利是如何实现的?记者就此事进行了调查。
长沙市的韩女士半年前因为患了卵巢癌,在湘雅二医院做了化疗。化疗后,医生建议她服用一种癌症辅助治疗药芦笋片。这种芦笋片由四川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湘雅二医院每瓶开价213元。而韩女士经打听发现,其实这种芦笋片每瓶只需30元。
此事被曝光后,湘雅二医院药品采购负责人、主管药师周虹向媒体透露,价格213元是由国家定的。该院所有药品价格均经过湖南省物价部门审批,且是按规定招标采购的。据周虹介绍,芦笋片招标价每瓶185.22元,“我们加了15个点,213元”。
按我国医疗价格政策规定,医院购进每一种药可以在进价上加价15%卖给患者。记者查询了湖南省2010年度集中采购药品投标报价指导价格,发现芦笋片的指导价是136元。湘雅二医院实际上的加价率达56%,远超国家规定的15%。
芦笋片销售经理介绍,他们公司负责从四川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购进芦笋片,批发给其他医药公司,这些医药公司再通过和医院关系密切的医药代表销售到医院。
记者从这家医药公司获取的销售清单上显示,芦笋片从医药公司卖到医院,价钱从三四十元涨到了136元。而芦笋片入库价格清单显示,从生产厂家购进一瓶芦笋片,价格仅需15.5元。也就是说,医院售价是批发价的7倍,是出厂价的14倍。
物价局称该药未经招投标
5月17日下午,湖南省物价局副巡视员郭志球通报称,芦笋片在2004年进入湖南省医保目录,2006年11月湖南省物价局依据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制定了每盒160元的最高零售价。2007年,湖南省物价局根据药品生产地物价部门提供的每盒218元的价格,将这个药品的最高零售价调整为每盒213元。
据郭志球介绍,芦笋片系独家生产,厂家只供应医院,没有市场零售药店销售价格可供参考,湖南省物价局今年参考了周边省份2008年实际执行的中标价格,初步确定该品规药品的投标报价指导价格为每盒136元。
郭志球说,按照相关规定,药品如需进入国家公立医院销售必须经过招投标程序。该药品一直没有参与湖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因此不能在湖南公立医院销售。而目前,该药品以每盒185.22元的价格出现在招投标平台直接挂网采购,是违规行为。湖南省物价局将协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到底是谁将这一价格‘挂’到了这一平台上”。
“现在看来,我们没有及时了解到15.5元/盒的出厂价和30―40元/盒的医药公司购进价等重要信息,导致制发的136元/盒的投标报价指导价偏高。下一步,我们将把监管重点放在像芦笋片这样只供医院临床使用、不供药店销售、价格较高的药品上。”郭志球说。
他还指出,药品在销售环节存在如此暴利说明药品价格监管的难度还很大,任务还很艰巨,湖南物价部门在这个药品价格核定问题上存在把关不严、信息收集不全、工作不够细致的问题。“对此,我们将积极改正。”郭志球表示。
医院称自己也是“受害者”
高达1300%的“暴利”到底被谁拿走了?开单医生是否有高额提成?面对媒体的质疑,处于舆论风口浪尖的湖南省湘雅二医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很冤,我们医院也是事件的‘受害者’。”
湘雅二医院医务部主任、新闻发言人陈晋东介绍说:“我们医院要是需要某种药品,必须通过湖南振湘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招标采购,医院自己不能到药品生产企业自行采购。如果自行采购,就会被认定为违法违规行为,将会受到严格处罚。药品采购回来后,我们按照规定只能在原药价的基础上上浮15%。”陈晋东表示,医院得到的利润并不多,主要的利润还是被中间环节的人拿走了。
事实上,芦笋片的价格在其他省份同样“疯狂”。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提供的信息,广东江门190.08元一盒,黑龙江160元一盒,河南133元一盒,最低也都是出厂价的8倍。记者在陕西省物价局的网站进行查询,同规格的芦笋片在2004年陕西省的最高零售价是218元,而黑龙江物价局在2009年7月10日开始执行了该药品的最高零售价为184元。
一盒小小的芦笋片,为什么通过政府招标价格不但没有降,反而都以接近10倍的价格出现在消费者面前?政府集中采购药品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通过招投标限制药价虚高,为老百姓拿到一个合理的药价,但是为什么芦笋片的定价问题上,人们看不到这种改革应有的效果?“中间环节的人”是哪些人?谁又是“暴利药”的最大受益者?
目前,除湘雅二医院正开展自查外,湖南省纠风办、卫生厅、药监局、纪委等多部门已联合成立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
朱慧卿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