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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09)》公布

2010-06-2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20日电(记者梁捷)今天公布的由中国法学会组织撰写的《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09)》说,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共通过12件法律案,废止了8部法律。

报告说,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审议23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通过12件法律案、2件法律清理决定案和1件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案,国务院制定了

21件行政法规,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600余件。

报告说,2009年集中开展了法律清理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以及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方面,对现有法律进行了全面梳理。针对发现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认真研究、反复论证,进行了分类处理。

新闻背景

全国人大常委会2009年共通过12部法律案:食品安全法、国刑法修正案、保险法、邮政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统计法、人民武装警察法、驻外外交人员法、侵权责任法、海岛保护法等。

废止的8部法律是:《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华侨申请使用国有的荒山荒地条例》,《华侨捐资兴办学校办法》,《关于授权国务院改革工商税制发布有关税收条例草案试行的决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关于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和《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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