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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的唯一选择

2010-06-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林英 我有话说
今天是第20个全国“土地日”,今年土地日的主题是“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依法管地,集约用地”。其含义:是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方式的转变,主旨是集约用地。围绕这一主题,国土资源部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宣传活动。

节约集约模范县建设最引人

今天全国各地举行了丰

富多彩的土地日宣传活动,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在北京主会场启动的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这是我国首次开展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正如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所指出,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不仅关系到当前经济的发展,而且事关国家和民族的可持续发展,县(市)经济在国民经济体系中举足轻重,开展创建活动,是破解县(市)基层保障发展保护资源双重压力的有效手段。据介绍,创建活动的总体安排是试点先行,全面铺开,普遍达标,长期坚持。创建活动的核心要求是充分发挥县(市)政府的作用,力争3年内使全国所有县(市)达到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标准。国土资源部将每年从达标的县(市)中择优选择100个模范县(市)进行表彰,并在用地上给予奖励,这是非常实惠的奖励措施。通过创建活动,可以有效地推动资源管理和利用方式的转变,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地方的可持续发展。

集约用地是出路

我国人均土地面积仅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3,在世界排位在第126位。人均耕地少、优质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少是我国耕地资源的三大特点。匮乏的资源国情,我们没有办法改变。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时期。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必然要占用一部分土地和耕地。据统计,2008年我国耕地保有量约18.25亿亩。1997年至2007年11年间,我国耕地减少了1.25亿亩。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我国耕地保有量在2020年要保持在18.05亿亩,未来12年最多只能减少2074万亩。以此推算,平均每年允许减少的耕地量仅为过去11年平均每年减少量的15.2%。

2009年我国GDP总量已经达到33万亿元,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式下,一些地方违法违规用地情况仍然比较严重,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在2009年度的例行督察中,共发现土地违法违规问题8514件,涉及土地面积3860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2990公顷。支撑和保障国民经济发展的,仍然是投资拉动、规模扩张、资源高耗的粗放外延型增长模式,保护耕地面临巨大压力。

中国科学院的专家提出,我国可持续发展的三大目标是人口零增长、资源零消耗、生态退化零增长。资源的零消耗短期内难以实现,而现期内改变用地方式――集约用地是可以做到的。我们确定的资源利用方针是既要保障发展、又要保护资源,解决两难局面出路只能集约用地。除此之外,我们别无选择。

(本报北京6月2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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