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国家从深圳市划出327.5平方公里设立“深圳经济特区”,并设立特区管理线。从此,深圳被“二线关”分成特区内外两个部分。经过近30年的高速发展,深圳经济特区内创造了世界上工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发展奇迹。而一“关”之隔的宝安、龙岗两区,由于政策有别,无论是基础设施、投资环境、单位面积土地经济产出量、公共服务水平、法治环境等方面,与特区内的福田、罗湖、南山、盐田都存在巨大差距。关外在交通、环境、医疗、教育等基础设施方面与关内的天壤之别,更强化了深圳人心目中“关内是城区,关外是郊区”的概念。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圳经济特区范围延伸至全市的批复》,国务院同意将深圳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深圳全市,将宝安、龙岗两区纳入特区范围,并在2010年7月1日起实施。同时暂时保留现有的特区管理线,不再新设。这意味着,深圳经济特区的面积将从以前辖罗湖、福田、南山和盐田四区的327.5平方公里,扩大到包括宝安、龙岗以及光明和坪山两个新区在内的约1991平方公里。从今以后,特区内外“一市两法”的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特区内外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将得到有效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