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郭邦川一样,厦门许多“夹心层”市民住进了由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2006年开始,厦门市全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工作,以政府为主导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按照市场规律建立运行机制,通过分层租金补贴等方式,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和特定人群的住房困难。
建立合理政策体系
公共租赁房的核心理念是让人人都有适当住房,实现“居者有其屋”。厦门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以低于市场价的租金提供租赁住房,对不同对象实行不同住房保障政策。厦门公共租赁住房体系主要包括保障性租赁房政策、公务人员租赁住房政策、人才租赁住房政策、单位周转住房政策、“金包银”工程和阳光公寓政策等五个层次。
厦门保障性租赁房是厦门公共租赁房的核心组成部分,厦门保障性租赁房占了厦门政府投资建设社会保障性住房的85%以上。保障性租赁房为厦门市户籍居民中既不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又无能力购买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帮助。目前,厦门已经覆盖到按统计部门人口五等分的中低收入家庭。厦门保障性租赁房按市场租金标准计租,并由政府按不同家庭收入标准分层给予不同的租金补助。以3人户为例,家庭年收入在2.5万元以下的,补助房屋租金的80%,家庭年收入在2.5万元至5万元的,补助房屋租金的70%。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补助房屋租金的90%。
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王朝晖介绍,在厦门公共租赁住房政策中,以保障性租赁房政策为核心,分三档租金进行补助;公务人员租赁住房、人才租赁住房在管理上按保障性租赁房的管理规定执行,补助标准为房屋市场租金的60%;单位周转住房由所在单位参照保障性租赁房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金包银”工程和阳光公寓由各区政府或投资人自行组织管理。
完善科学运行机制
来到厦门高林居住区,记者发现这里的租赁房显示出了一个特点:小户型、功能全、装修到位。户型从满足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出发,面积控制在一房型45平方米,二房型60平方米,三房型70平方米,统一按200元/平方米标准一次性装修到位,房屋内的厨、卫等基本生活功能设施配套齐全。张丽建女士说:“我们都非常喜欢这样的风格,也很方便。只要搬入家具和生活必需品就可以入住了。”不仅建设有统一标准,从准入条件到申请程序、建设模式、监管机制、退出机制等,厦门公共租赁住房形成了一套科学的运行机制。
厦门公共租赁住房小区采取封闭式物业管理。国有物业管理企业除了日常物业管理服务外,还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部分监管工作,建立住户入住和住房档案,定期巡查及时了解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发现违规行为情况及时报告等。同时,政府给予保障性租赁房40%的物业服务费补贴,以及小区里的非住宅用房全部向社会公开招租,收入全额上缴市财政,专项用于物业服务费补贴和委托服务费等支出。目前,保障性租赁房的租金收缴率达99.4%,物业费收缴率达95.5%。
退出机制能否真正建立,直接关系到保障性租赁房工作的成败。厦门已经初步建立起严格的退出机制,实现保障性租赁房的有效流转。世界各国(地区)住房保障最常用和最直接的政策手段可分为为保障对象直接提供政府建造的廉价房屋或低租金房屋即“补砖头”。而厦门住房保障制度在主要采取“补砖头”方式的同时,借鉴了住房补贴货币化计量方法的优点,与以往公房租金计收方式不同。厦门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统一按市场租金标准计收租金,政府对承担对象实行分类租金补助制度,这种暗补改为明补的做法,直接体现了政府给予的优惠,让承租户明明白白消费,方便退出机制的执行。
法规保障顺利实施
厦门公共租赁住房一推出,就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这与其政策体系的完善息息相关。厦门率先在全国出台了我国首部有关住房保障的地方性法规――《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使厦门的住房保障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在完善的政策体系保障下,厦门公共租赁住房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如,选房配租工作开展迅速。据了解,目前厦门共受理申请公共租赁住房18099户,其中中低收入家庭申请保障性租赁房16314户,公务人员租赁住房申请1417户,人才租赁住房申请368户。已组织资格公示11000户,组织选房 6820 户。
覆盖面广、保障范围宽,是厦门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显示出来的特点。据有关资料显示,厦门保障性租赁房项目已动工建设16个、可提供近2万套,已有近1万套交付使用,投入资金50多亿元。“金包银”工程和阳光公寓累计开工建筑面积近130万平方米,可解决约10万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问题。
厦门市高林居住区的老人和孩子。新华社发(张晨岑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