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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养老有了保障

2010-07-1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梁捷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13日电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今天首次发布的《2009年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我国老龄人口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

公报说,2009年,进一步加强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全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35亿人,

比2008年底增加1659万人,增长7.3%。

公报说,我国已连续第5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并向退休早、养老金水平低的人员倾斜。中央财政安排基本养老保险补助1326亿元,同比增长69.7%。目前全国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200 元,惠及4700 余万人。2009 年,全国有3.35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参加职工人数为1179万人。

公报说,2009年,全国31个省(区、市)的320个县(市、区、旗)启动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1500万左右60周岁以上农村老年人领到了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养老金。

公报说,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城镇居民医保补助资金47.5亿元,同比增长50.1%,全国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到4亿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平均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支付额提高到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截至2009年年底,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市、区)数达到2716个,参加新农合人口8.33亿,比上年增加1800万人,参合率为94.0%,同比增加2.5个百分点。

公报还说,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430.9万高龄老人已按月领取高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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