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生态文明理念内化为市民的自觉行动。生态文明既是一种思想观念,也是一种行为准则。要引导广大党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环境也是生产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执政
要把生态文明贯穿到科学发展的各个环节。生态文明既要内化,也得外显。根据城市的地域特点和文化特质,借自然生态系统中原有的山、水之景为我所用,尽量保持一些原生态,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要求,打造独具特色的人文景观;将现代元素与文化基因有机结合,在城市规划建设的整体布局及建设色彩等细节上彰显生态文明特点,使人造建筑与自然景观相得益彰。
发展生态经济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是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核心。要运用生态学来指导和规划生产力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实现生态经济体系的良性循环。要优化生产力布局。通过总体生态规划,把生态文明的理念贯穿到城乡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规中,落实到城市空间布局、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环境保护、人口发展等各个方面,合理划分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探索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突出特色的区域分类布局模式。要着力构建生态经济体系。推动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追绿色,求低碳,构建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城镇、生态旅游等体系。要创新发展模式,统筹城乡发展。结合“大城市、大农村”的特殊区情,加大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力度,探索实施政府主导、农民自主、专家参与型的统筹城乡发展模式,形成城乡发展资源互补、发展要素互动的格局。
体制机制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建设生态文明,既要用法律法规规范环保准入、生态监管,更要用机制体制解决利益分配、综合评价问题。要建立完善法规保障机制。制定和完善节能减排、防治大气污染、城市绿化、市容整治、保护水源、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措施。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制度和协调推进工作机制,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审批建设项目的前提条件之一,并推行生态环保终身负责制、“清洁生产审计”、节能责任制等制度。建立生态环境整治机制。大力开展“蓝天、碧水、绿地、宁静”行动,大力加强对重点污染源企业的监控,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刚性,提高环境保护部门的权威,提高环境保护机构的执行力,以“铁律”拒污,以“铁腕”治污,以“铁线”保生态。
建立招商项目环保准入机制。在项目引进上实行严格环保准入制,严格把好“三关”。一是考察关,由招商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深入企业看产品、看实力,看企业的产业链和有无污染;二是评估关,由环保部门牵头组织专家对企业生产时的噪音、废气、废水、废渣等指数进行综合评估审核;三是终审关,由领导集体决策,最终确定企业能否迁入。探索生态建设投入补偿机制。把污染防治、水土保持、环境整治、节能降耗等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重点支持公共基础设施、生态环境重大工程和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探索“政府组织、专家指导、公众参与、社会兴办”的生态补偿机制。
完善党政干部环保考评机制。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考核指标体系,加重绿色GDP的考核,将节能减排、生态环保、城镇绿化美化、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卫生、安全生产、基础设施等全面纳入考评体系,推行党政一把手环保考核“一票否决制”。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生态文明的内涵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建设生态文明,其根本目的是提升人的幸福指数,推动人的全面发展。要着力改善人居环境。系统改善人居生态环境,要从社会文明度、经济富裕度、环境优美度、资源承载度、生活便宜度、公共安全度等六个方面入手,多维多向地展开崇尚品质城市和品质生活为主旨的“城市革命”,不断优化发展环境;要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坚持开展大走访、“三进三同”、“结穷亲”等活动,关注弱势群体,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心相连、情相容的干群关系。要注重人的全面发展。坚持把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抓手,探索高校与地方共发展的“校地结合”模式;以“唱红歌、读经典、讲故事、传箴言”为重点,着力提升市民的文化素养,提振群众的精气神;以改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为着力点,不断提升市民的健康水平。要切实关注民生。坚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通过拓展就业渠道,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城市、农村低保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