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七万人登记捐遗体

2010-07-2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范又 通讯员 马慧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20日电近年来,中国红十字会积极协助政府建立人体器官捐献体系。截至2009年6月底,全国各地红十字会累计登记捐献遗体6.78万人,其中实现捐献意愿0.84万人;累计登记捐献眼角膜2.51万人,实现角膜捐献意愿906人。

人体器官移植技术是20世纪医学领域取得的重大进展之一,但是长期以来

我国面临着严重的器官短缺问题。来自卫生部的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有100万人在进行腹膜透析或者血液透析,需要进行肾脏移植;每年有30万终末期肝病患者需要做肝脏移植,而这其中却仅有大概1%的患者能够获得器官移植的机会。

由于人体器官供需之间存在巨大差距,2007年5月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中,明确提出了“国家建立人体器官移植工作体系”的目标,并在该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等工作”,这是国家法规中第一次明确红十字会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法律地位。2010年1月,卫生部正式委托中国红十字会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相关工作。2010年3月2日,中国红十字会与卫生部联合启动了“全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首先在天津、辽宁、上海、江苏(南京)等11个省(市)开展为期一年的试点工作。

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郝林娜表示:红十字会作为第三方组织将对器官捐献的获取、分配等环节进行监督,开展宣传动员、报名登记、缅怀纪念、救助激励等活动。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